安徽一女孩溺亡:为什么不派会游泳的民警去?

2020-12-05   案件劳闻

原标题:安徽一女孩溺亡:为什么不派会游泳的民警去?

网传一段现场一段3分10秒的视频显示,女孩开始站在离岸边一米多的河中,水差不多没过她的膝盖,几名警察到场处置>>

视频32秒,两名警察站在岸边,疑似劝解女孩上岸,孰料女孩转身一跃,全身没入水中,围观群众一片惊呼声,有人大呼“快点,快点(救人)”。

视频1分06秒,几位民警相互搀扶尝试下水救人,为首的民警进入到水没到腰处决定返回。1分50秒,一名光头男子跳入水中尝试施救,但女孩身影肉眼已不可见;2分30分,该光头男子返回靠近岸边的位置,另一位男子则在旁人扔了绳子后跳入水中。

另一段20秒的视频显示,疑似跳水女孩躺在岸边,一名医生和护士正在抢救。

4日晚间,红星新闻记者从当地一知情人士获悉,跳水女孩今年17岁,在望江高中读高二,3日因个人原因向学校请假回家。当天,有群众看到该女孩在事发地点附近徘徊了一个小时。女孩被捞上岸后,送往望江县中医院抢救,但不幸人已身亡。

该名人士称,当地民众对警方的施救处置过程提出质疑。“视频大家都看了,女孩跳入水中后,警方却没有第一时间下水救援,最终导致悲剧发生。事件发生后,望江县相关部门召开紧急会议。”

为什么不派会游泳的民警去:

第一,指挥中心不可能知道一个派出所里谁会游泳谁不会游泳,指挥中心只需要下发警情就行了,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别问我是怎么知道的! 而且,招警简章上也没说招录的警察必须是要会游泳的。 我所在的城市很多水域,但是你要说全局每个民警、辅警都会游泳,我只能说你赢了!我不辩,你说啥都对!

第二,一个派出所每天值班就那么四五个人,那会有什么水性好的常备警力每天啥也不干,就等着接有人投水自杀的警。实际情况是,警情都是轮着出的,这个警你出,下个警我出,再下个警他出。好一点的能区分个纠纷警情或违法犯罪类警情而有区别的通知社区民警或执法办案民警去出,已经是很好了,那还得是警力充裕能分得开两拨人的情况。你怎么能完美的预料到下个警就是投水的警?

第三,出警瞬息万变,时时都要评估做出应变,哪有什么完美预案?以宝应同志所在的江苏省为例,现场执法标准都出了三本了,上万字了,囊括了大多数常见的警情分类,但是每一个警情的变量它都囊括了吗?没有,只是总揽了原则性的问题,具体怎么操作,还是要现场评估后进行。甚至有些警情中,完全机械的照搬套用,只会让事情往更坏的境地变化。

接到出警指令,就近前来救援的警察只有两个人,匆忙出警未带救援工具,他们极有可能还不会游泳,跳河女孩情绪激动,当然需要语言安抚为先,因为冒然采取行动,女孩可能会更快有过激反应。

接着女孩不听劝说,没走几步,纵身一跃,水已经将她淹没,这是真的深水啊,两个人的救援警力,又是冬天,且没有任何救援工具,恐怕极有可能把警察搭进去。片刻后,在出警警员请求下,增援警力到场,警察迅速救援了女孩,但为时已晚,让人感到很遗憾。

补充说明一下 当时两位警察或辅警,上去是给女孩搭话。有些朋友质疑,为什么不第一时间把女孩拉向岸边。我只能说太上帝视角了,一般有个条件,需要说话等方式吸引女孩注意力,能稳住情绪说服上岸最好,不行找机会把她拉上岸边,贸然施救可能让情绪更加失控。但可惜没有给多少对话机会,警察到岸边仅仅20秒,女孩就跳水了。 当时气温只有1到7度,气温极低,并且身着厚衣服又吸水。

所以我们看到,女孩仅仅一分钟多点就淹的找不到了。同时因为气温、水温非常低,此时下水本身耗费大量体力,如果穿衣下水,重量增加,一般人几乎不可能把女孩救完还能游上岸。 警察第一时间想手拉手去救援,可惜离得太远没救到。然后离女孩跳水1分钟后,又下水去救,但没有此时女孩已经找不到了。 有朋友质疑为什么没有随车带着救生圈的,就我了解我所在的公安局没听说配备救生圈。质疑为什么警察不会游泳的,额,我也不会,警察业务培训我这也没听说过游泳课的。

之前有不少警届人士批评部分媒体为了博眼球不惜破坏警媒关系,我还不怎么服气;但当我看到“在警察注视下溺亡”这样的标题时,我不得不承认自己图样图森破!

这样的标题,很容易让读者解读成“眼睁睁看着女孩溺亡而不救援”,但实际情况却是当地警方(包括出警的民警)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只是因为当事人一心求死才导致失救,当地警方特别是出警民警没有理由承担任何责任。

这个质疑当然,可以有 但是,当地警方的处理,其实大可不必如此冷漠,不问青红皂白,直接把涉事警察和辅警推出来 这明显缺乏担当!

有人说“民警救人不专业”,列位,警方无法在未到达现场前对事态100%掌控,也就不可能100%做好准备。民警也是人,不是万能的,很多专业技术类救援需要其他救援力量支持。举例来说,某地警方接到报警称有小偷入室盗窃,但赶到现场后才发现小偷其实还带了枪企图拒捕,这时候先期出警的民警就只能呼叫支援力量。

就这件事来说,接警获知有人企图溺水自杀后,警方并不能提前预知当事人是一心求死还是有劝说的可能性,所以第一时间出警劝说、同时呼叫支援,这已经是非常专业的处置,并无瑕疵。如果民警不顾自身情况、不等待专业支援就贸然蛮干,这才有问题。

因此,除了严重鄙视“标题党”的同行,我还要建议出警民警所在单位对他们进行必要的心理疏导,尽快将两人调离岗位、减少事件对他们及其家人的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