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号牌是车辆的“身份证”是识别车辆的工具,具有法律意义,可是偏偏有一些人耍小聪明,无牌、套牌,还以为自己很“机智”?不仅如此,泗阳还有这样一个“聪明”人,挂着捡来的车牌,堂而皇之地上路行驶。
近日,民警在路面巡查时发现,一辆洒水车只有前面悬挂了牌照,后面则“空空荡荡”。发现这一情况,民警立即上前,将车拦下并进行询问。在询问的过程中民警得知,该洒水车上唯一的一块车牌也是驾驶员沈某捡来的,并且还是辆报废车的车牌。
县交警大队十中队民警 陈红贤:沈某本身并没有对车辆进行上牌,为了能够上路行驶并逃避打击,他就捡了一块车牌挂上,然后堂而皇之地上路行驶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号牌的申领使用、前后安装位置、悬挂方向、固封螺帽等都有明确而严格的要求,公安交警部门对涉牌、涉证违法行为也严厉重处,沈某也为自己的“小聪明”付出了代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未悬挂号牌或者使用其它机动车号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对驾驶员处以罚款,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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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多彩泗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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