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根据国家政策,注册企业门槛越来越低,流程越来越简便,很多创业者一有创业想法,往往就是先注册一家企业。但是,大部分创业者注册企业后,一段时间内无实质性经营,在纳税申报上就经常体现为“零申报”“负申报”。
根据政策,税务机关每年都会对纳税信用等级进行评定,公司时常纳税“零申报”“负申报”,会对公司的纳税信用等级产生直接影响!
相关税法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纳税信用管理若干业务口径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5号)第五条规定:
- 非正常原因一个评价年度内增值税或营业税连续3个月或者累计6个月零申报、负申报的,不能评为A级。
- 正常原因是指:季节性生产经营、享受政策性减免税等正常情况原因。非正常原因是除上述原因外的其他原因。
- 按季申报视同连续3个月。
纳税分析
企业不能被评为A级纳税信用等级,根据有关政策,企业将不能享受税务机关给予的以下列激励措施:
- 主动向社会公告年度A级纳税人名单。
- 一般纳税人可单次领取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需要调整增值税发票用量时即时办理;
- 普通发票按需领用。
- 连续3年被评为A级信用级别(简称3连A)的纳税人,除享受以上措施外,还可以由税务机关提供绿色通道或专门人员帮助办理涉税事项。
- 税务机关与相关部门实施的联合激励措施,以及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采取的其他激励措施。
根据以上政策,若企业因非正常原因在一个年度内增值税连续3个月或者累计6个月零申报、负申报,将不能评为A级。这对企业未来的税收缴纳将带来直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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