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蝗虫式的围标,到底吸的是谁的血?

2019-12-20     财税有道123


“公开、公平、公正”是展开招投标活动必须要遵守的基本原则,但在实际招投标活动当中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行为屡屡践踏道德与法律底线,严重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助长了腐败现象的蔓延。“蝗虫式围标”就是就是其中的典型。

简单来讲,“蝗虫式围标”是指一些不良投标人相互串通勾结以此去排挤合法守信的企业,最终实现中标的目的。中标后,再以高额的价格将项目卖出去,其间产生的利益瞬间可增长数倍。曾经就有媒体报道过相关案例,串标人花费200万元运作,串通80多家公司围标,中标后把项目卖了1400万,回报超过6倍。这类围标一般属于团伙性质的,他们通常有着强大的资金作为支撑,通过人情关系网拉帮结派,属于当地的“地头蛇”。他们一旦看中某些公开招标项目,就会有组织的进行围剿。这类违法行为性质极其恶劣,其本身就是一种违法的商业欺诈行为,不仅败坏社会风气,腐蚀行业道德,破坏信用体系建设,因其利益分配不符合市场正常规律,也间接性的催生了许多豆腐渣工程。

造成“蝗虫式围标”现象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招投标市场本身就存在着供给侧和需求侧不平衡的特点,局面属于“僧多肉少”。因此,在利益的驱动下越来越多的投标企业纷纷加入到围标集团的行列。甚至一些企业为了能够中标,不惜以重金收买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成为其中的一员。目前招投标行业中存在的大小“围标团伙”,已经发展到了不容忽视的地步。据某市统计的数据显示,在市中心办理IC卡的各地、各类施工企业共有3000多家,其中从来没有参加过投标的企业就有440多家,占13%;参加投标但从没有中标记录的企业就有1800多家(一半以上),经常参加投标(10次以上)但无一中标的企业有560多家,这些企业为蝗虫式围标提供了充裕的陪标、可利用的挂靠的资源空间。

此外,围标行为通常比较隐蔽难以实现有效监督,利益巨大惩罚力度不足以产生震慑作用等等也是助长“蝗虫式围标”现象产生的原因。

“蝗虫式围标”不仅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使招投标有失公允流于形式,其造成的危害将覆盖全社会。你我身边利益巨大的房建、道路建设等项目,都有可能是“蝗虫式围标”剥削下以次充好的产物,这将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蝗虫式”围标在吸社会的血,在危害社会上的你我他。

只有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增加“围标”串标成本;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构建一体化信用体系和信息共享体系;提高从业人员的道德修养和职业素养;沉痛打击暗箱操作、弄虚作假。才能从源头上预防和杜绝蝗虫式围标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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