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位于山东省中部,为山东省地级市,不仅历史文化底蕴深厚,也曾为山东第三市,车牌代码“鲁C”。淄博历史悠久,远古时期就为后李文化、北辛文化、大汶口文化、龙山文化等核心地区,西周及春秋战国时期属齐,临淄就为齐国国都,是当时及秦汉时期我国最著名的大都会之一,但是今淄博实际上近代工矿开采而兴盛的一座新兴城市,古老而又年轻。
民国以前并未有“淄博”一词,淄博作为地域名称形成于上世纪二十年代,随着淄川、博山煤炭资源的开发而形成,而作为行政区出现于抗战胜利前后。1945年8月,山东鲁中行政区成立淄博特区专员公署,但由于战争时期的特殊形势,淄博行政区划变化也颇为频繁。1948年3月淄博全境解放,同年8月成立了鲁中南行政区淄博特区专员公署,建国前夕的1949年7月,淄博特区与华东财政经济办事处工矿部合并为淄博工矿特区,由山东省政府直接领导。
由于山东为老根据地、老解放区,新中国成立时行政层级较多,全省大部分属胶东、渤海、鲁中南三个行政区,行政区辖专区,专区辖县,除此之外山东省政府还直辖四个省辖市、一个省直辖专区、一个省直辖工矿特区,这个工矿特区就为淄博工矿特区。淄博工矿特区辖博山、周村、张店三市及淄川、博山两县,专署驻博山市。
1950年5月,山东省大幅度调整行政区划,撤销行政区,调整重设专区,淄博工矿特区改为淄博专区,同时撤销张店市,并入桓台县,撤销周村市,并入长山县,撤销博山市,并入博山县,辖博山、桓台、章历、长山、邹平、章丘、淄川、临淄等八县,同年11月设淄博、张周两市,专署驻淄博市。以上博山、周村、张店、淄博、张周五市均为县级市,其中该县级淄博市驻今博山区。
1953年7月淄博专区撤销,复设淄博工矿特区,此外,临淄县划归昌潍专区,桓台县、长山县、邹平县划归惠民专区,章丘县、章历县划归泰安专区,淄博工矿特区辖淄博、张周两市和博山、淄川两县,辖区与建国初基本相同。1955年,淄博工矿特区、淄博市、张周市、淄川县撤销设省辖市淄博市,博山县划归昌潍专区,此时淄博市辖博山、张店、周村、洪山、黑山、昆仑、杨寨七个区,是山东省第三个省辖市。此后,黑山、洪山、昆仑、杨寨四区先后撤销,增设淄川区。
1958年底,淄博市、惠民专区合并为淄博专区,淄博市改为县级市(专区辖市),淄博专区辖淄博市、邹平、博兴、沾化、惠民、无棣、广饶等一市六县及县级孤岛人民公社。1961年,淄博专区撤销恢复惠民专区,县级淄博市短暂隶属于惠民专区。同年10月,淄博市又升为省辖市(地级市),仍为山东第三个省辖市,同时市政府迁驻张店,辖博山、张店、周村、淄川四区。
1969年,昌潍专区临淄县划归淄博市,并改为临淄区,1983年惠民地区桓台县划归淄博市,此时淄博辖五区一县。1990年,高青县、沂源县分别由惠民地区和临沂地区划归淄博市,淄博市辖五区三县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