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唯一的少数民族村——回民新村,原来是从太河搬来的

2019-09-08   淄博二三事

马尚镇回民新村是张店区唯一的一个少数民族村,是20世纪70年代初为支援太河水库建设,整建制从淄川区太河移民到张店区的。

该村总面积2.2公顷,东、北紧临世纪花园,西至南京路,南到联通路。常住人口420余人,其中回族人口占90%,汉族人口占10%。

回民新村,建于明朝万历年间,旧时隶属青州府博山怀德乡。先有汉族邢、王两大家族,后有回族马、赵、丁姓移居而来,回汉两族杂居,故称太河村。

太河是老革命根据地,是抗日战争时期四县(淄川、博山、益都、临朐)八路军、共产党联合办事处,并输送了大批革命人才,老百姓则奋勇抗日,1939年3月间“太河惨案”发生时,由中共地下党组织在太河清真寺掩藏,护送几十名抗日军政大学的中高层干部和学生安全转移,为抗战作出了巨大贡献。

回族是一个爱岗敬业的优秀民族,历来自强不息,奋斗不止。回族人素来善经商劳智慧,公平诚信,精打细算,公平交易,善以经营宰牛羊、熟皮、餐饮业为主。

1948年在党和政府的统一部署指导下,太河自然村回汉两族共同搞土改,分田地财产,从此走上了农商并举发展之路,过上了安居乐业的日子。1953年,实行互助合作化。1954年春,太河回民在博山县率先办起了全县第一家回族群众组织的农业生产合作社——红星农业生产合作社。还组织了皮毛手工业合作社,回民合作社饭店也相继开业,大大活跃和繁荣了太河地带的市场经济。

1955年冬,农业合作社更上一层楼,回汉两族联合由初级社组成太河高级农业社,回民划为联社的第十个生产队。1958年实现人民公社化,成立了太河回民大队。1962年太河回民大队苦干实干,辛勤劳动,在穷山薄岭一石坡的土地上创出了亩产千斤粮的奇迹,荣获了“山东省红旗单位”“山东省少数民族先进单位”及市区各种荣誉。1959年时任党支部书记的王怀功同志,光荣地出席了在北京举行的国庆十周年庆典活动。

20世纪50年代末70年代初,太河回族同胞积极响应号召,支援国家水利建设,兴建太河水库。曾经两次移民,第一次于1959年大河库开工建设时,1960年春天,回民大队社员雷厉风行,就地搬迁到金鸡山后玉皇岭前山坡上,建起了土坯房的“新村”,此时,正遇历史罕见的三年自然灾害,太河水库被迫暂时停建。

1968年国民经济大有好转,随之太河水库也重新上马兴建。1970年太河水库大坝合拢,市政府移民办公室,组织库区农民代表赴张店、周村、临淄等地,考察移民安居工作。最终由市政府研究决定,将市农业局下属良种繁殖场的国有土地300亩可耕田作为建村用地,划为回民大队新村址。此为回民大队第二次移民,整体搬迁于张店区马尚镇,建起了张店区唯一的少数民族村——回民新村。新村的建成在当时是农村中的新村。

起初,回民大队所处的耕地是一片茅草涝洼地,亩产粮食只有200余斤,被当地人称作“蛤蟆湾”。有歌谣曰“涝洼地,蛤蟆湾,茅草成片;荠菜园,地质粘,带有碱;晴天硬,雨天秾,不旱不涝刨不动。”为此,村里带领社员,驾着地排车到城区拉垃圾、拉炉灰,改良涝洼地,创造出了高产田。

为积极寻找致富门路,1972年在政府协调下,村里抽调部分劳力到新华药厂、农药厂干临时工。自太河庄搬迁来的裘皮厂也恢复了生产。1974年在张店拖拉机厂、南定电厂、博山石油化工厂等单位的扶持下,建起了村办企业翻砂厂,实现了当年建厂、当年投产、当年受益,壮大了村集体经济。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村里实行了土地联产包产责任制。村民们也纷纷放弃了“面朝黄土背朝天”单一的种地模式,有的到城里打工有的做生意。村里又建起了建材机械厂,进一步增加了经济收入。

村里建起了回民小学,孩子不出村就能上学。回民新村自古就有年底唱大戏,逢节办玩艺的习俗,自编自演小吕剧、五音戏,参加市、区、镇组织的文艺会演。还创新发展了村里百余年的传统戏——麒麟送子。

1995年多数村民转为奶牛养殖,村民又多了一条养殖致富之路,被市农业部门表彰为“养殖专业村”。

2003年春,淄博新区开始规划建设,其中世纪花园建设,回民新村的全部土地列入其中。为此村里实施了旧村改造,很快建起了高楼林立、花草遍地、环境优美的新农村——回民新村,新村大门外静卧一巨石,上面用回、汉两种文字书写着:回民新村。如今的回民新村已是名副其实的城中新社区。

转自张店区政协主编《张店乡村记忆》

文 / 马传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