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
公开招聘辅警公告
根据《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工作需要,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公开招聘男性辅警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条件
本次招聘职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年龄为18周岁以上(即2001年8月31日之前出生),身高168厘米以上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招聘辅警职位表》(附件1)
(七)退伍军人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曾从我分局辅警岗位离职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实行公开招考,经报名、笔试、面试、体检、体能测评、政治考察合格后,择优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16日至2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值班室(佛山市高明区文明路283号)
3.报名提交材料:报名者需提供小一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份,户口本复印件2份,毕业证复印件2份,摩托车驾驶证复印件2份(职位无要求的除外),退伍军人提供退伍证或复员证复印件2份。报名者需保证所提供证照资料的真实性,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
4.报名方式:报名者应填好《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警务辅助人员聘用审批表》(附件2)并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加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到户籍所在地计生管理部门加具计划生育情况证明,由本人携带《审批表》、本人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报名,不接受邮箱、手机等其他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时需按报考条件进行初步审核,符合条件的方可接受报名。报名审核工作完成后,另行通知考试时间及地点。
(二)笔试和面试
1.笔试
2.面试
(三)体检
通过笔试和面试的考生持《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警务辅助人员聘用审批表》到高明区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按照分局辅警招录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担,体检各项内容需合格达标。
(四)体能测评
体检合格的考生参加体能测试,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颁布的《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体能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具体标准详见附件3),不达标者不予聘用。
(五)政治考察
通过体能测试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聘用单位按照考察工作的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如出现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可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人选。
(六)公示和审批聘用
政治考察合格的考生,经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聘用后将安排参加入职培训,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劳动合同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被聘用人员的薪资待遇按照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辅警薪资待遇标准执行。
三、其他事项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单位可依次递补人选。
(二)考生如对本公告信息或招聘有关事项有疑问的,请致电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辅警办,电话:0757—88822152
(三)本公告由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辅警办负责解释。
附件:
1.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招聘辅警职位表
2.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警务辅助人员聘用审批表
3.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
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
2019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