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云南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避免人员密集就餐,防止群体性聚餐可能引发的风险,2月10日,省商务厅向社会征集疫情期间开展供餐服务企业名单,截止日期为2月12日。
征集范围
注册地在云南省且具备疫情防控条件的餐饮服务单位。
征集数量
总数不限,覆盖到县区,每县(市、区)不少于3家。
征集条件
1.供餐企业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以及省、州(市)政府的相关要求,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2.供餐价格:建议10—40元/人/份。
3.供餐方式:无接触式服务,单位派人自取、餐企送餐上门(或到指定地点)和第三方提供配送服务(适用于通过第三方预订、线上预订)。
4.供餐服务接受属地商务主管部门、餐饮行业协会的监督。
征集方式
企业自荐、相关主管部门推荐、行业协会推荐。
征集程序
企业(单位)推荐、州市商务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联合审定,省商务厅公布。
推荐文件及征集表纸质(扫描)及电子版请于2月12日前报省商务商贸处,联系人:卯升敏63210024
新闻延伸
云南发布首批疫情防控期间
面向社会供餐服务8家企业名单
2月3日,省商务厅向社会发布肯德基、建新园、外婆味道等8家首批供餐名单,在此基础上,将根据需求情况陆续征集新的供餐企业名单。供餐服务对象为全省范围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包括早餐、午餐和晚餐。
记者了解到,实行单位团体订餐,由用餐需求单位统一与供餐企业提前以电话方式预订(早餐于用餐前一天12:00前预订,午餐和晚餐于用餐前一天16:00前预订),供餐企业根据分餐制要求,按人/份统一打包供应配餐。配送方式包括单位派人自取、餐企送餐上门(或到指定地点)和第三方提供配送服务(适用于通过第三方预订、线上预订)。家庭和个人订餐以市场化方式预订,不适用本通知。
价格和结算方式为10元—40元/人/份,品种和结算方式由订餐单位选择,并与供餐企业协商确定。同时,各供餐企业承诺将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关于加强餐饮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餐饮服务单位学习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相关知识的通知》以及省、州(市)政府的相关要求,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用餐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服务保障至疫情结束后自行解除。如有质量或安全问题,可向云南省餐饮与美食行业协会投诉。
昆明日报全媒体记者:缪亚平 冉光雯/文
图片:来源于省商务厅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