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警察学院,简称“福建警院”,是一所以培养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公共安全保卫专业人才为主的全日制本科院校,是福建省唯一的公安高等学府,实行省公安厅和省教育厅双重领导,以福建省公安厅为主的管理体制。
该校前身是始建于1949年8月的福建省警务干部学校,1950年更名为福建省公安干部学校,1980年10月成立福建省人民警察学校,1984年9月警校与干校分开办学。1984年10月在福建省公安干部学校的基础上创办福建公安专科学校。2000年4月,福建省人民警察学校和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合并,成立新的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2007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正式升格为本科层次的福建警察学院。2010年10月,省委省政府调整福建警察学院、福建警官职业学院办学体制,组建新的福建警察学院。
该校主校区位于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另有复园里和桐口校区。建有本科教学实验室楼、警务综合实训楼、射击馆、体育馆、武术训练馆、田径场、驾驶训练场、心理训练场、游泳池、模拟法庭等实训场馆。现有馆藏纸质图书63.8万册,电子图书30.2万册,纸质期刊620种,电子期刊3480种。现有全日制在校生4732人,年培训在职民警5000余人(次)。
该校学科专业特色鲜明,公安学、公安技术为省级重点学科,行政管理、作战指挥学为福建省新建本科高等学校重点学科。2018年1月学院被列为福建省2018-2020年硕士学位授予培育单位立项建设高校。开设有治安学、侦查学、刑事科学技术、经济犯罪侦查、警务指挥与战术、监狱学、国内安全保卫、交通管理工程等8个公安司法类本科专业,法学、行政管理、信息安全等3个普通类本科专业。其中刑事科学技术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公安部重点专业建设点,侦查学、治安学为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经济犯罪侦查、监狱学为福建省高等学校服务产业特色专业建设点。
该校现有教职工431人,其中正高职称33人,副高职称114人和一批拥有“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和省部级教学名师称号的优秀教师。已建成一支结构较为合理,能适应公安高等教育需要的教师队伍。该校现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全国公安系统模范教师”、“全国公安系统优秀教师”、“公安部优秀教官”和“福建省优秀教师”19人;“福建省杰出人民教师”1人;“福建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1人;列入“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人;“福建省新建本科高校新世纪优秀人才”2人,“福建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7人;全国公安高等教育教学名师1人。
该校坚持政治建校、从严治校的办学方针,坚持立德树人,突出忠诚教育,深化“教、学、练、战一体化”改革,严格警务化管理,着力培养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办学以来,已为福建省政法机关培养输送毕业生两万多名,培训在职民警近10万人次。目前大部分毕业生已成为各级公安机关的业务骨干,有近一半的毕业生走上了公安政法战线的各级领导岗位,涌现出一大批英雄模范。鉴于学院在教学改革、警务实战训练、重大活动安保中的突出表现,公安部给学院记集体一等功4次、二等功2次。2009年以来,学院连续四届被评为省级文明校园,获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先进单位、福建省5A平安校园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