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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大学老师杀害19岁女学生”案宣判:被告被判死刑。律师表示,被告人在庭审宣判现场,一直低头不语,抵触情绪强烈。
据早前报道,2019年2月,安徽工程大学33岁的教师郭某牛与该校19岁学生涵涵结识,同年4月初,两人相恋。在一起的两个多月,涵涵一提分手,郭某牛就会对她进行威胁:“你分手,我就不让你拿到毕业证,考试肯定让你挂科。”
一张QQ聊天截图显示,郭某牛对涵涵说:“我给其他人最多七十多分,给了你九十多分,这样你就能拉开与其他人的距离。如果不出意外肯定能拿奖学金。”
据安徽省芜湖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显示,2019年9月19日下午,安徽省芜湖市安徽工程大学校门外发生一起凶杀案。尾随近一个小时后,郭某牛拿出匕首走向涵涵。出租车还没来,涵涵只好向马路对面跑,郭某牛追至马路中间,持匕首向涵涵颈部、胸腹部、背臀部、四肢等部位连刺数十刀。
受害者家属、校园监控以及相关司法材料都证实了以上追踪杀人的经过。案发后,涵涵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受害人系他人持锐器刺戳全身多处致左颈总静脉破裂,肺、肝、肾等多脏器破裂引起大出血死亡。
2019年2月,安徽工程大学33岁的教师郭某牛与该校19岁学生涵涵结识,4月初,两人相恋。在一起的两个多月,郭某牛多次对涵涵进行威胁:“你分手,我就不让你拿到毕业证,考试肯定让你挂科。”6月29日涵涵因遭到郭某牛殴打报警。在派出所,两人签署民事调解书,和平分手,但是直至案发郭某牛依然不断骚扰和威胁涵涵。
有的人,稍微掌握一点点权利,就会迫不及待利用这点权利去谋求私利,去侵害他人来满足自己的欲望。 这样的人,当了官,就会滥用特权、贪污腐败;当了明星,就会潜规则、耍大牌;如果当了老师呢,轻的会向家长索要红包礼物,重的就像本问题中的这头畜牲郭某牛一样要挟恐吓学生,其实更深刻在学生老师的关系是不平等的,老师可以把控学生的分数,可以让这个学生不毕业。 一般来说,在这种不平等关系中,发生恋爱关系,更多见于职场的上下级,当然了,很多都是有家室然后各取所需,因为比较成熟老练,即使是闹掰的时候,说的好听点,都好聚好散了,所以上了新闻的就很少。
这个事情与上面的不同之处就在于,一个是老师,一个是学生,都处世未深,然后老师性格极端,就发生了这样的悲剧。 所以广大朋友们,当自己处于下级或者被控制地位时,就努力学向上级学本事就行了,尽量不要和可以掌控自己的人谈所谓的… 人心不可测,不要去试探人心的底线。虽然我们生活中遇到的大部分都是好人,做事正常的,但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永远记住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像武汉理工“爸爸导师”一样威逼利诱学生,为满足一己私欲一步步的毁掉学生…… 一段不对等的关系,主动权、选择权几乎全掌握在地位高的人手中,如果这个人一旦泯灭人性,另一个人不可避免会受到伤害。
哪怕你再爱那个人,也请你等一等,等你离开单纯且狭小的校园,去外面广阔而复杂的世界看一看,过两年再来审视自己的这份心动,再决定行不行动! 希望被玛丽苏师生恋文挑拨的春心荡漾、蠢蠢欲动的姑娘们,看到本回答后,三思而后行,及时止损。 如果有老师胆敢拿成绩、毕业证来要挟你,第一不要怕不要信不要理;第二下次他再威胁你记得录音、截图……你懂的!
师生恋一般是因为权力差引起的。 一方面来说当老师想用心思的时候,一般学生都抵挡不住,这是财力智力权力情商的全方位碾压。 这个角度来说要禁止师生恋,大家讲的很多了,我给大家从另一个角度来讲一下。
还有一方面来说,老师是顶不住学生自爆的。 我听过一个案子,说一个老教师班上有个女学生,天资聪慧,家里当爹的又是混蛋,就多用了些时间,给这个女学生补课。 女学生觉得老教师很好,就给老教师表白了,老教师自然是不能接受的。 女学生因爱生恨,就再也不补课了,跑去跟混混谈恋爱,一段时间后怀孕了。 女学生说是老教师的孩子,大家都信了。
因为女学生平时很老实,又时常老教师给她补课,是有作案的空间的,是唯一的嫌疑人。 于是老教师和他的家庭都被毁了,女学生自己也转学了,后来自然没活得好过。 老教师后来回想起此事,非常遗憾,说自己不该私下给学生补课,给不应该的感情留下了滋生的空间,但凡是多一些学生一起补课,也不会有这样的事情。
老教师自然对勤奋的学生是有好感的,只是小朋友分辨不清楚这样的情感,特别是缺少父爱的学生。 禁止师生恋,本身也是对教师的保护,很多老师自己是没有足够的感情经验去面对这些问题的。 单纯是跟女孩子说,你们不要搞师生恋,师生恋是不美好的,这个是不够的。
我们还要告诉老师们,你们搞师生恋,学生要搞你也很容易,你可能什么都捞不着。 这一定要给女孩子反制的工具,单纯的进行被害人教育是不行的,必须要给女孩子刀子,这样禽兽教师才真的不敢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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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工程大学在我上学那年,名字还叫安徽机电学院,2010年才叫安徽工程大学,一个名字改的直接朝一本院校去了。这种师生恋学校应该及时介入,及时禁止的。没想到这个学校只是名字往一本院校靠近了,但是师资力量,行政管理,纪律监察依然在二本末流徘徊。在这方面学校存在了很严重的失职,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在刑法里,有个很重要的量刑因素,即案件“产生重大社会影响”。一般情况下恶性杀人案件只要产生足够大的影响,基本上凶手都会判死刑的。比如药家鑫案。所以大家的每一次浏览每一次讨论都很有意义,你所做的一切都在朝着“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方向努力,你所做的一切也都在为这个女孩子伸张正义。
19岁的女孩子对于一个家庭是什么样的概念?她是这个家的中心,是这个家的希望,父母辛辛苦苦把她供到大学,结果在学校里被自己的老师杀害。而原因是她跟老师提出分手(注意:没有和老师发生任何经济纠纷),老师觉得受不了?真是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索要钱财的小三谋财害命一点事都没有,持凶而横的人天天歌舞升平,反而是最老实的人被自己老师当街捅死。
她现在人走了,她们家的魂都跟着走了。她父母是不会接受任何赔偿的,人都不在了,要钱有什么用?恐怕快意恩仇,杀人偿命才是她父母心中所想。我向来都是死刑论的坚守者,因为看惯了太多的恶,深知有些人真的是人渣。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不杀不足以清人间。
在小说电影甚至人物传记中被美化得过了头、师生恋,你以为是“神雕侠侣”,其实很可能是“房思琪的初恋乐园”,最终以各式各样的悲剧草草收场,受到伤害的往往是学生
师生关系背后一直存在着quan li控制关系,老师对于学生在各个方面都有着绝对优势,在学校系统内部,教师处于quan li地位,老师要利用这种优势去染指学生是很容易的,一句“毕业证”就能让学生乖乖就范,并且老师作为知识的启蒙者,“知识的quan li”赋予了老师一种天然受到学生崇拜的地位,而真正独立的个体,是要破除这种崇拜的,所以这种恋情很难说是两个独立人之间的互相爱慕,更像是一方对另一方的依附
师生恋看似是“冲破世俗束缚的情欲自主”,但当师生间存在毕业证发放、考试判卷、提供工作机会等quan li支配关系时,这种恋情就是严重不平等的,在这种前提下“双方同意”的两性关系是否存在都要打上问号
任何一个女生遇到这样的人,大概率都没有什么好结果,而造成结果的原因,并不是师生的身份关系,而是这个男人偏执的性格、自控能力的缺失和对法律的蔑视。
这不是说我就赞成师生恋,作为一个法科教师,是从骨子里抵制师生恋的,倒不是年龄差异大、关系不平衡、社会经验不对等,这些恋爱状态在“非师生恋”不也是常态?但问题是,师生恋会造成极大的不公平——期末考试,老师给学生怎么打分?推优、评奖、合作论文、写推荐信、工作机会,这些信息优先提供给谁?是给恋人,还是给符合这些条件的学生?
但是无论如何,就这个事件来看,不管是不是师生恋,这个男人都要承担法律责任和道德非难。而为什么希望不要一再强调“师生恋”这层关系,是因为预设“师生恋”本身存在诸多问题的思维,反而会把一部分责任转移到被害人身上,会让人觉得,是她没有足够的甄别能力和是非观念,才以学生的身份和老师谈起了恋爱,似乎惹上杀身之祸是她本身可以预见但没有避免的必然结果。这样预设前提,对被害人既不公平,也不礼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