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已经非常危险了。然而,永丰县一名男子却在未持有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不仅酒后开车,而且还在交警盘查时趁机逃跑。近日,这名男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7月23日晚,永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永丰大道自然资源局路段设卡进行例行检查。22时许,一辆白色小汽车从欧阳修大道方向驶来。离卡点越来越近,见该车并没有减速,有想冲卡的迹象,十分可疑,执勤交警快速反应,果断将其拦停,责令司机下车接受检查。通过呼气酒精测试,司机李某酒精含量为5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随后,交警要求其出示驾驶证,司机李某却谎称自己的驾驶证放在与他同车的女朋友皮某包里。当交警向坐在该车副驾驶座上的皮某索要李某的驾驶证时,李某突然说自己尿急想找个地方方便并趁人不备溜之大吉。
案发后,民警从皮某处获悉了李某的详细信息及事情的原委。原来,李某前些年有驾驶证,后来因多次违章扣分且未及时年检被注销。7月23日傍晚,李某与皮某驾车到县城某小区的亲戚家赴宴。席间,两人均饮了酒。散席后,李某和皮某并没有马上离开,而是在亲戚家聊了约2个小时的天,一方面是为了交流感情,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醒酒,同时,也担心回去早了路上有交警检查。21时50分许,李某见时候不早了,便和女朋友皮某从亲戚家驾车返回。因皮某有驾驶证,她本想自己开车,可李某却担心皮某不甚酒量,而自己的酒量要大很多,坚持不让她开车。于是,无有效驾驶证且饮过酒的李某便开起了车。不料,刚开了一会儿,就遇到交警设卡检查逮了个正着。
7月26日,慑于法律的威严和警方的强大攻势,李某主动到办案单位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了自己的违法事实。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李某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罚款二千五百元的处理。
来源:永丰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