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荣枝拒不认罪、心理素质强大的背后,是嘲笑和蔑视

2020-12-25   案件劳闻

原标题:劳荣枝拒不认罪、心理素质强大的背后,是嘲笑和蔑视

12月21日上午9点,劳荣枝涉嫌故意杀人、绑架、抢劫罪一案在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中,公诉方指控,被告人劳荣枝与法子英(另案处理)系情侣关系,两人在1996年至1999年间,分别在南昌市、温州市、常州市、合肥市共同作案,劳荣枝涉嫌犯故意杀人、绑架、抢劫罪。

劳荣枝表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并不认可,自己在案件中没有参与辅助杀人、绑架,也没有合谋行为。她多次称自己极度厌恶法子英,是被其诱骗并以家人做威胁,自己没有蓄意谋害他人。

在庭审中,劳荣枝供述其在朋友婚礼认识了法子英,被法子英诱骗外出赚钱。“法子英是个非常凶险的人,他就是个魔鬼。”她提到,1996年到1998年期间,自己有二次流产,还遭到法子英的侵犯和控制,和他在一起时,身上从来不超过100块钱。之所以没有报警或离开法子英,是因为怕家人遭到报复。

劳荣枝案昨天庭审结束,法庭上劳荣枝否认自己是共犯,辩称自己是受害者,包括又自爆患过癌症,这种说辞大家可以想象得到,她是为了活命而示弱卖惨。 但是让很多网友没想到的是,涉及到受害者提出民事责任索赔135万的时候,她说自己只有3万元,提出用众筹的方法解决这笔赔款。 这个说法一出,我当时就被雷到了!

众筹是一种公益救助的形式,希望社会和大众发扬爱心,帮助身处疾病或者家境困难的求助者脱离困境,众筹是慈善的一种呈现形式。而劳荣枝竟然提出众筹赔偿款,我听了之后觉得她真是“无耻者无敌”,可以说是公然侮辱公检法,也在羞辱大众的智商。 众筹是表达爱心的一种方式,但是她一个杀人女魔头,潜逃期间逍遥快活20年,现在让网友出钱众筹,帮她减轻罪责,幻想让网友和社会替她来承担责任。

她认为自己的卖惨说辞,网友可能会相信,她也寄希望于法官也会相信。背后其实是劳荣枝为了减轻公众对她的谴责和相应的刑事责任,而做出的一系列周密考虑。 劳荣枝的主要心理活动应该是:反正现在证据不全,法子英死无对证,我死不认罪,尽可能用受害者的面目出现,来博得大众的怜悯和同情。再提出进行所谓的众筹,成功后赔偿给家属,获得受害者家属的原谅,从而最终实现法官可以轻判,免于死刑的目的。

据央视新闻消息,记者从江西省人民检察院获悉,8月31日,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劳荣枝涉嫌故意杀人、绑架、抢劫罪一案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劳荣枝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劳荣枝,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依法告知了被害人及其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听取了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的意见。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1996年7月28日,法子英和劳荣枝杀死一家三口。当天,劳荣枝把商人熊启义骗至其租房处,法子英将其杀害,再将其肢解。接着,两人拿着从熊启义身上摸来的钥匙,来到熊家,劫财后,法子英将熊启义的妻女杀害。

1997年10月,法子英和劳荣枝又在浙江温州杀害22岁的梁晓春与29岁的刘素清。警方侦查认为,两人先用尖刀逼迫梁晓春交出钱财,又逼迫其打电话叫刘素清前来,抢走钱物后,梁、刘被用电线勒死。 1999年7月,法、劳二人将合肥商人殷建华骗至出租屋绑架。法子英交代,当天,他用尖刀威胁殷建华,并用白布条把他的手脚捆住,锁进准备好的铁笼子里。为了迫使殷建华交出钱财,法子英还杀死了木匠陆中明。 殷建华写下字条让法子英交给自己的妻子,但法子英等来的不是赎金,而是警察。

对峙后,被警方击伤的法子英束手就擒,后来被判死刑,但劳荣枝逃脱了。 2019年11月28日,身背7条人命、潜逃二十余年的女逃犯劳荣枝在厦门一商场落网。 劳荣枝落网后,供述说,在潜逃的这二十年里,她不仅整了容,还隐姓埋名、使用多个虚假名字,流窜于不同城市间,靠在酒吧、KTV等场所打零工、短工为生。

这样的人你会给她捐钱?

从法律的角度来讲,这种辩护策略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显然,劳荣枝没有真正的自我反省,从精神心理的角度来看,反社会型人格障碍者是没有自我反省能力的。劳荣枝在庭审上所谓的道歉显得很虚假,不是发自内心深处的忏悔。 复盘来看,劳荣枝一步步走上犯罪道路的心理活动越加清晰。

受家庭环境和当初社会负面的影响,因为没有受到良好的教育和引导,她从小就是三观不正,有几分姿色,但是贪慕虚荣,追求不劳而获。然后认识了法子英,在她看来初识的法子英看上去是个有能力又能赚钱的人。于是,跟着他外出闯世界。之前我也分析过,一开始劳荣枝可能是被胁迫犯罪的,但是后面她慢慢变成了反社会型人格障碍。

也正是反社会型人格障碍,让劳荣枝在犯罪杀人时,冷酷麻木,感受不到对方的痛苦,也让她在庭审时,“看上去心理素质强大,还有非凡的表演才能”,其实所谓“心理素质强大”的背后,她内心深处还有对法律和大众的嘲笑蔑视。 因为当年两人一起犯罪时,法子英和劳荣枝的反侦察意识很强,她们用自己的犯罪行为蔑视、鄙视公检法系统。

而在逃亡的20年间,劳荣枝戴着假面具,活得很逍遥自在。在这期间,她认为自己不仅可以永远摆脱法律的惩罚,而且对公检法的鄙视、藐视的心理一直在强化。所以在法庭上她非常淡定,别人说她心理强大,其实是一种鄙视、藐视心理,提出众筹赔偿款,则是在羞辱大众的智商!

劳声桥称,他至今也不太相信妹妹劳荣枝会动手杀人。他说,当年劳荣枝可能是受到了法子英的威胁。在劳荣枝被捕后,劳声桥称家属聘请了律师,但一直也未能与劳荣枝见到面。“我们还是希望委托聘请的律师能够介入,我听说她不想家人为她请律师,但是这个话我怎么相信。”

劳声桥称,他希望能按正常的法律程序审理此案,他目前最想知道的就是劳荣枝到底有没有亲自杀人,他说,1996年的时候,当时警方来调查,他就把所知道的都告诉了警方,想当时就把他们俩人抓住,早点让事情水落石出。“这对她的量刑和家人的影响很大,如果她真正参与了,亲自动手了,有证据证明,她自己也认,那我们也没办法,就依法依规,该怎么办就怎么办。”

劳荣枝和法子英这样的要在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要判无期徒刑、死刑重罪刑事案件认罪认罚是可以进而考虑有无必要,如果检察机关认为可以而无必要,被告人想签也签不了。什么是可以而无必要呢,你即使签了认罪认罚检察机关仍然认为量刑上应该处以极刑,并不会因为认罪认罚而从宽,那么这样即使签了认罪认罚在刑罚上并不足以从宽就失去了认罪认罚的制度价值了。

另外检察机关掌握着认罪认罚的启动权,而不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说想认罪认罚就认罪认罚,这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制度设计避免某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利用认罪认罚从宽而免死。

一方面南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如果不是证据有特别大的问题,大概率就是无期徒刑、死刑。另一方面,结合公诉机关采用的是共同犯罪不区分主从犯的指控体系,不需要指控劳荣枝实际每一起都动手杀了人的证据,现有证据能指控证明劳荣枝每一起有共谋的犯意,心照不宣配合的行为即构成和法子英的共同故意杀人罪。

再结合检察机关认为劳荣枝没有悔罪,也没有签认罪认罚,更没有提量刑建议,根据这些片段信息,劳荣枝被判处死刑的可能性大大增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