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荣枝3万元坑定是不够赔:以众筹的方式赔偿受害者、无话可说

2020-12-23   案件劳闻

原标题:劳荣枝3万元坑定是不够赔:以众筹的方式赔偿受害者、无话可说

12月21日上午,劳荣枝涉嫌故意杀人、绑架、抢劫一案在江西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参加了案件的旁听。南昌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劳荣枝与法子英(另案处理)系情侣关系。1996年至1999年间,二人共谋且分工明确,由劳荣枝在娱乐场所做陪侍小姐(俗称“坐台”)物色有钱人为作案对象,分别在江西省南昌市、浙江省温州市、江苏省常州市、安徽省合肥市共同实施抢劫、绑架及故意杀人犯罪。案发后,劳荣枝使用“雪莉”等化名潜逃。2019年11月28日,劳荣枝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庭审理中,检察机关指控劳荣枝在南昌、温州、常州、合肥四起犯罪事实,涉嫌犯故意杀人、绑架、抢劫罪。劳荣枝对罪名不认可,表示其未与法子英合谋,不是自己的本意。法庭上,劳荣枝对被害人家属道歉。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了解到,劳荣枝案仅有合肥被害人小木匠家属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约135万元。劳荣枝表示愿意赔偿,但其仅有3万多元。

3万元坑定是不够赔的,劳荣枝庭审中表示:

1、以众筹的方式赔偿受害者。

2、可以说我不优秀,但不能说我不善良。

3、我是个涉世未深的人。

4、我是个得过癌症的人,懂得生命的意义,想重新做个好人。

“看到这个,我无话可说,而且现在外边的舆论也有给劳荣枝洗白的,最典型的就是他的同学,在最新的媒体报道中,“劳荣枝的中专同学”也发声称“劳荣枝本人善良漂亮,不会是杀人魔”。言外之意,也是比较认同“钓鱼钩”的逻辑,并且一再表示“如果早知道法子英是歹毒之人,想尽办法也会‘拉住’劳荣枝”。一言以蔽之,“劳荣枝”是被带坏的。

在某种意义上而言,作为“劳荣枝的亲友”之所以会有这样的表态,除却有“打捞劳荣枝”的朴素愿望,更为直接的是他(她)们更了解“劳荣枝变坏”前后的样子。虽然,这些认知不一定准确,但是基于人性的异化过程来看,还是有一定参考价值的。

并且,我们也要搞清楚,对于“钓鱼钩”逻辑的推断,其实不见得都是道德尺度,其中也是比较符合法理审度尺度的。甚至,我们可以确信,就算“劳二哥”和“劳荣枝中专同学”不作出这样的推断,作为法理程序也会考虑这样的案情存在。

所以,就“劳二哥”在“劳荣枝案”正式进入公诉阶段后的表现来看,其实也是可以理解的。虽然亲友们的发声“不一定”可以成为量刑的依据,但是却可能成为案情审度的边缘性考量。于此,在理解“评价偏差”的问题上,才能更好地进入“就事论事”的秩序。

坦白讲,作为家人来讲,就算亲人犯下再大的错误,都还是会选择去“打捞”,起码在人性的尺度上是这样的。就如“劳家人”来讲,在一定程度上他(她)们很清楚“劳荣枝”将面对什么,可之所以会努力的进行“打捞”,就在于他(她)们想在可能性的范畴内,让“劳荣枝”活下来。

可是4年3地杀7人

1、预谋绑架杀人:1996年6月2日,法子英与劳荣枝在江西省南昌市预谋绑架勒索钱财。计划由劳荣枝化名在南昌市爱乐音夜总会坐台,物色到绑架对象。

2、杀能启义张莉及其三岁女儿全家3人:1996年7月28日上午,在江西省南昌市,劳荣枝打电话将熊启义诱骗至其租房处,法子英捆绑熊后,从其身上抢走首饰、手表等物,并继续勒索财物,在逼迫熊说出家庭住址后,法子英于当日下午将熊杀害。当晚,法、劳二人携带从熊启义身上搜到的钥匙来到熊家,开锁入室后,法子英用尖刀威逼熊妻张莉交出财物,并将其双手反绑,双脚捆绑。在抢得财物后,于29日凌晨将张莉及其3岁女儿残忍杀害。

3、杀梁晓春、刘素清2人:1997年10月10日,在浙江省温州市,法子英携带一把尖刀与劳荣枝来到梁晓春的住处,法子英手持尖刀逼住梁,将梁的手脚捆绑后逼其交出钱财。在从梁住处搜得现金、存折等财物后,法子英又逼迫梁骗一有钱人来梁住处供其抢劫,梁晓春被迫打电话将刘素清骗来。法子英在逼迫刘素清交出现金千余元、2.5万元存折后,也将刘的手脚捆绑。法子英让劳荣枝携带抢得的手机及2.5万元存折到银行提取现金。在接到劳荣枝得手的电话通知后,法子英将梁晓春、刘素清勒死。

4、杀梁晓春、刘素清2人:1999年7月22日上午,在安徽省合肥市,劳荣枝诱骗殷建华至其租房处。法子英手持尖刀胁迫殷,将其手脚捆绑锁进钢筋笼。为使殷相信二人是绑匪并尽快交出财物,法子英将一木工骗来,并当殷面将木匠杀死。7月23日上午,法子英在殷给其妻写了两张字条后,将殷勒死。之后,法子英携带自制手枪及殷写的字条来到殷家,向殷妻索要一万元,殷妻以筹钱为由让其在家中等待,随后向警方报案。合肥警方迅速出动包围法子英,法子英拒捕未遂,当场被警方抓获,至此,法子英、劳荣枝的血腥杀人历程虽终结,但劳荣枝则脱逃。

这些事情都摆在那里,劳荣枝还能为自己找到借口,这女人不简单,从众多方式中,选择了一条最可能让自己受到最少惩罚的路线。不过,最让我感到有趣的事,这件事件的网络宣传。

其一是关注度不足,这女人可是典型的杀人恶魔了,但显然受到的网络抨击与之前的恶性犯罪者相比远远不够。

其二是今日此事的热搜报道中,着墨最多的竟然是劳申辩中所说的被胁迫,堕胎n次,被控制等等。

其三是劳所犯案件的概况媒体鲜少回顾,但劳的家庭情况、亲人观点被多方报道,这在以往已被证实是此类案件失败的报道方向。

哪个群体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不言自明,狐狸尾巴快漏出来了,可怕的是被洗脑的人已经不在少数。

我只能说,她的说辞,家人的做法及采访言论,法子英案尘埃落定后只留下的白纸黑字的案卷以及由于时间久远证据链上的不足,对于公诉机关来说死刑真的有一定的难度。希望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真的能把劳荣枝入罪,以告慰死者在天之灵,让无辜的“小木匠”妻子能够在有生之年看到,残忍杀害她丈夫的凶手最终被绳之以法。

还有一个大胆推测,法子英被捕时,劳荣枝会不会怀孕了呢?不然我难以理解为什么法子英死到临头还选择包庇她。只是后来法子英被捕之后,出于个人利益考量,劳荣枝放弃了她和法子英的孩子。这么多年,劳荣枝一直隐姓埋名的四处流窜,她去的医院也应该是小诊所之类的地方,很难保留就诊记录。不然这就诊记录一定能进一步证明劳荣枝辩白的说辞是否属实,还极有可能佐证法子英包庇劳荣枝的出发点。

不知道法子英得知自己被枪决后,劳荣枝这些年仍辗转于多个男人把日子过得不错,他会不会翻供,会不会说些什么他没招的,或者坦白一些他出于什么目的有所保留的。然而现实法子英再也没办法开口说一句话。所以劳荣枝在庭上说法子英被枪毙心里很高兴,她能不高兴吗?

所以拒绝认罪是必然 如果她认罪,基本上是死刑立即执行 如果她不认罪,有可能能保命,因为此案时间久远,没有第一时间抓获劳荣枝归案,证据存在天然缺陷,这种缺陷是侦查机关难以补全的,她越不认罪,越会让审判机关和社会产生一些会不会她真是被逼的,被胁迫的想法,从不能错杀一人的慎重角度上,至少考虑给她留一条命。 还有一种可能,她真是出于胁迫或不知情,那么她的罪责应该是相对较轻的,一个女人基于恐惧而服从的畸形心理也是屡见不鲜的,事实真相是什么,还需要法庭公正审理,依据证据查明事实。 总之,无论劳荣枝是好的演员还是真的受害者,不认罪是理性考虑的必然

劳某和法某一起共同犯罪的时间跨度长达三年,法没有对劳进行人身伤害,如果如劳所说,法对劳实施了胁迫,从犯罪条件上来说,劳是主动勾引受害人,存在主观犯罪的意识,并且完全有能力和有条件终止犯罪,但劳多次用美色诱惑受害人使得受害人进入策划的犯罪现场,完全构成预谋杀人的主观条件。如果是胁迫和威胁,劳某在和法某三年的相处时间内,可以单独去夜总会,歌厅,舞厅上班其中有上百次的机会报警,客观上是完全没有中止犯罪的行为,根本不存在被胁迫的行为。劳某潜逃二十年,如果只是被胁迫被威逼,早就出来自首了。

最后:个人认为其确实有悔过之心,并如实供述了绝大多数事实, 可能为了逃脱死刑,有部分美化。 也倾向于承担自己犯错的罪责, 不负责任推断:不是死缓就是无期。 对被害人的赔偿应该会有,但是可能无法达到被害人家属的要求。 死刑应该是不会的。 希望所有受害人能安息。 而劳荣枝将需要在监狱继续忏悔曾经的一切。 这个案件也深刻的提醒我们, 在年轻的时候,结交什么人的影响有多么大, 可能会完全改变人生轨迹, 劳荣枝从小学教师变为坐台小姐(最开始抗拒到后面已经习以为常,并利用男人的意图来牟利), 到与法子英合谋利用美色来抢劫, 一步步将人生推进了不可挽回的深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