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上卖的大闸蟹居然会“瘦身”,其中近五分之一重是绳子!这种情况您也遇到过

2019-10-23   FM1007福建交通广播

每年这个时候都是吃螃蟹的好时节,不少市民经常会购买螃蟹一饱口福,之前也有不少听友和福建交通广播反映,螃蟹虽然好吃,但是无论网购还是市场上的螃蟹往往都被“五花大绑”,绑螃蟹的绳子也是又粗又长,浸泡水之后就更重了,这简直就是把绳子按螃蟹的价格卖,简直坑人,难道就没有什么法律法规限制规定吗?

对于这些问题,1007记者了解到,当前,厦门市正积极开展水产品称重专项整治行动,厦门市海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最近的水产品称重行为检查行动中,就开出了厦门市第一张针对螃蟹绑大绳侵害消费者利益的罚单。

海沧区市场监督管理执法人员检查水产品称重行为现场

记者了解到,海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对厦门某超市在售的螃蟹进行检查时发现,红蟳、大闸蟹(公)、大闸蟹(母)捆扎绳的重量各占自重15.56%、 15.45%、19.17%,捆扎绳重量均超过螃蟹自重5%的合理范围,存在销售掺杂、掺假产品的行为,涉案产品总货值为3358.58元。其行为违反了《厦门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五)项“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足含量冒充明示含量,以旧充新,或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 的规定,海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当场对涉案9.866公斤螃蟹实施扣押行政强制措施。

海沧区市场监督管理执法人员检查水产品称重行为现场

经过调查,海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厦门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给予该超市如下行政处罚:

  1. 没收未售9.866公斤螃蟹;
  2. 没收销货款1766.11元;
  3. 罚款6045.44元。

据了解,此案是厦门市自九月份开展水产品称重专项整治以来,开出的第一张针对螃蟹绑大绳侵害消费者利益的罚单。而在九月份以来海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规范整治行动中,共立案查处案件6件,其中5件和螃蟹过度捆绑有关,另外还没收不合格计量器具9台,扣押螃蟹38.057kg,现场对4家违法经营者粘贴“作弊称”的警示牌。

群众对整治行动拍手称快,纷纷谴责不法商贩的不规范称重行为。此次整治效果显著,不但提示了消费者,同时震慑了不法商家。让我们为厦门市完善的市场管理制度点赞,也期待全省乃至全国能早日出台统一的管理规章制度。

那么您是否也遇到过这种情况呢?

(记者、编辑:李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