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头盔、安全带
这都是守护司乘人员安全的
最后一道防线
近日,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
“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4月30日上午10点,在福州市晋安区四方街一处朴朴配送点,晋安交警大队秀峰中队的民警正在向配送点的骑手宣传交通安全知识,介绍“一盔一带”的具体内容。民警表示,这些配送员由于使用电动车出行较为频繁,加上自身车辆装有配送箱,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这时候他们头上佩戴的安全头盔,就是保命的神器。
“发生交通事故以后,人体最脆弱的部分就是头部,如果你没有头盔的保护作用,很容易导致颅脑受伤,这些伤害是看不出来的,有可能是颅内出血。如果有个头盔的保护,就不容易造成颅脑受伤。”
秀峰中队民警肖警官告诉记者,他在平时的事故中,经常见到一些电动车骑手没有戴好安全头盔,结果受到了严重的伤害。比如今年上半年,一辆电动车与转弯的小车相撞后,骑手摔在了地上,本来这是一起小到不能再小的交通事故,却因为骑手没有戴安全头盔,脑袋磕在了马路牙子上,造成骑手颅内出血,不得不接受手术治疗。
按照道交法的相关规定,驾驶摩托车时驾驶员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将予以100元计2分的处罚,摩托车上的乘客不戴安全头盔,也将被罚款10元。肖警官说,由于对于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的行为,目前尚未有明确的规定和处罚标准,因此在执法过程中,他们如果遇到未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车骑手,将会将其拦下,并进行教育和劝说。
随后,肖警官又带队来到秀峰路南平路口,对沿途的机动车进行逐一排查,并对没有系安全带的驾驶员进行处罚。
在发现一位面包车驾驶员没系安全带后,肖警官将其引导至路边停下,开具了100元罚款的罚单,并分发宣传单进行教育。
肖警官说,目前市区设有许多抓拍探头,对机动车驾驶员未系安全带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处罚,但仍有许多驾驶员抱着侥幸心理,不系安全带,或使用道具插在安全带的卡扣上,避免车辆报警,实际上,这是把自己置于危险的处境中。
“安全带里面有个卡扣,如果碰到交通事故,或者紧急制动刹车的情况下,卡扣会马上收缩紧绷,把你固定在座位上,防止造成二次伤害。”
在现场,肖警官还对记者做了科普,道交法中除了规定驾驶员需要系安全带之外,还要求乘客也必须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包括前排乘客与后排乘客。其中,驾驶员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未系安全带时,除了100元的罚款,还将面临计2分的处罚,而乘客如果没有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也将根据道交法第八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给予10元处罚。
“后排如果没系安全带,造成的损害不一定比前排或者驾驶员的轻,因为很有可能直接从座位上往前撞,撞到挡风玻璃或是前排的乘客,也是非常危险的。”
还是那句话,处罚只是手段,让司乘人员能够主动戴好安全头盔、系上安全带,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共同营造安全畅通的出行环境,这才是交警部门最终的目的。
(记者、编辑:心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