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县勤政廉政历史人物”(四)韩绛:忠直无私 果敢有为

2019-10-15     名相伊尹

韩绛(1012年至1088年),字子华,开封雍丘(今河南杞县)人。治平二年(1065)权知开封府。元祐二年(1087年)以司空、检校大尉致仕。元祐三年(1088年)卒,赠太尉,谥献肃。

一、明察秋毫,善处大案

韩绛初次为官,被任命为陈州通判,任满后召试学士院,改任同知太常礼院,继任开封府推官。推官的一个重要职责是协助知府办理诉讼案件。

皇祐二年(1050年),京城有个医生的儿子叫冷清,自称其母曾在宫中做事,出宫后生了“他”,意思是“他”是皇子。仁宗时已四十岁,尚无子嗣,冷清的言论传得满城风雨,开封府遂逮捕了冷清,但事涉宫禁隐秘,不敢严加惩治,准备把他送往外州。此事关系重大,韩绛认为应该认真追查,否则冷清还会继续造谣惑众。在韩绛的坚持下,朝廷派人查明了真相,原来冷清母亲出宫后生过个女儿,数年后才生了他。冷清被依法惩治。从此,韩绛以断案明察秋毫而名扬天下。

二、体察民情,惩恶扬善

皇祐三年(1051年)八月,江南地区发生了严重的自然灾害,朝廷选派几名大臣前去安抚,韩绛被临时任命为江南东西路体量安抚使。在这次出使过程中,韩绛认真体察民情,干了十几件减轻百姓负担、惩恶扬善的好事。如改革衙前役法;打破大地主对水利设施的垄断,使周围中下民户共同受益;处分贪暴不法的地方官员,奖励政绩显著者等等,深得民心。回京以后,韩绛被升为右正言,赴谏院供职,成为弹纠皇帝及百官违失的言谏官。

三、恪尽职守,不畏权贵

庆历新政之后,宋仁宗依然喜欢任用老成持重、不思改革进取的高官。韩绛以勇知名于世,宋仁宗任命其为谏官时,特意告诫韩绛:“你是我亲自提拔的,今后弹劾国事,虽然不能姑息迁就,但也不可过于激切,当存朝廷大体,要令可行,免得让人说我拒谏。”但是,韩绛并没有听从这一劝告,在谏官任上,恪尽职守,不畏权势,不仅抵制了宋仁宗重用宦官王守忠的旨意,而且还劾罢了涉嫌指使杀人的宰相和开封府知府。后来,宋仁宗又准备起用被劾罢的这两名官员,韩绛依旧认为不可,由于所言未被采用,遂多次上疏,坚决请求辞去谏官。皇祐五年(1053年)十ー月,韩绛改任纠察在京刑狱,并同判太常寺兼礼仪事。后通过馆阁召试,擢任知制诰,晋升为皇帝身边的侍从,担任要职。期间曾建议减少宦官人数,并与蔡襄等大臣一起讨论役法改革。

在正常情况下,宋代的官员往往内外交替任职。至和二年(105年)五月,韩绛出知孟州,几个月后,又被召还,改任判吏部流内铨。次年夏,黄河决口,河北水灾泛滥,韩绛被任命为河北体量安抚使,弹效罢免了治水失当、祸国害民却受宰相袒护的李仲昌。

韩绛从河北回京不久,被召拜翰林学士兼群牧使。嘉祐四年(1059年)三月,迁右谏议大夫、拜御史中丞,执掌最高监察权。期间,韩绛与谏官陈旭等修改了茶叶专卖法。劝诫宋仁宗放出后宫过多的宫女二百三十六名。从显贵近臣开始,先后弹罢因缘私情、举官不当者十人。嘉祐五年(1060年)五月,因弹奏宰相富弼用人不当、事涉宫禁而请求辞职。先后出知蔡州、庆州、成都府。在外任职的五六年间,韩绛仍恪尽职责,所至之处均有绩效。

四、严掌财权,推动改革

治平二年(1065年)七月,韩绛迁尚书户部侍郎、权知开封府,仅十天,又改任权三司使,执掌全国财政大权。在三司使任内,韩绛按条例办事,中旨横恩,一切固执弗下,坚决杜绝宦官额外希求恩赏。

治平四年(1067年)正月,在位不到四年的宋英宗病死,宋神宗即位。按惯例,皇帝死了要花费巨额资金修筑皇陵,新皇帝即位要大赦天下,赏赐文武百官及诸军将校。从仁宗朝开始,由于冗官、冗兵造成的冗费,已使国家财力不济,除皇帝控制的内库外,三司的财政收支几度出现赤字,不得不向内库借钱。因此,在神宗即位之初,作为三司长官的韩条实事求是地向新皇帝陈述了“内外公私,财费不瞻,再颁优赏,府藏虚散”的严峻现实,指出:“方今至要,莫先财用,财用者,生民之命,为国之本,散之甚易,聚之实难。财用不足,生民无以为命,国非其国也。”于是建议裁损对百官及将校的赏给,并在修建英宗皇陵时尽量节俭。在新皇帝即位之初,直言不讳地提出如此重大的现实问题,无疑是需要很大勇气的,这也是韩绛忠直无私、果敢有为的体现。

当年六月,韩绛又结合自己曾经出使江南、河北及在陕西、四川任地方官的真实体会,向皇帝奏陈当时实施的差役法的危害。差役法按家产的多少让农户轮充衙前等役,其结果是农户家家不敢添丁,不敢增殖田产,甚至父亲自缢以便儿子免役,或强迫年迈的祖母改嫁,以便降低户等,躲避差役,这对农业生产和社会发展极为有害。有识之士如司马光等,都先后上疏批评差役法。在韩绛的陈请下,神宗诏令中外官员讨论差役法的利害,并陈述改革意见,展开了对于役法改革的大讨论,形成了役法必须改革的共识,只是如何改革尚未议定。王安石变法时,将差役法变为雇役法,就是因此而起。可以说,韩绛是役法改革的主要倡导者和推动者。后来,王安石也说:“今言役事,乃绛本议。”同年九月,三朝元老韩琦罢相,宋神宗请韩琦推荐可任执政之人,韩绛是韩琦举荐的唯一的人。结合韩绛的言行,宋神宗当天就拜韩绛为枢密副使,成为最高军政副长官。

五、官拜副相,支持变法

熙宁三年(1070年)四月,因变法态度积极,韩绛得到宋神宗和王安石的欣赏,以枢密副使兼任参知政事,仍兼制置三司条例司。五月,制置三司条例司罢归宰相府。韩绛在该机构存在的大部分时间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当时,宰相曾公亮、陈升之在青苗法等改革措施出台以后,均与王安石意见不合,长期称病在家,不上朝理政。熙宁三年二月,当宋神宗坚持任用全面反对新法的司马光为枢密副使时,尽管韩绛曾经极力称赞过司马光,但是最终还是站到了王安石一边,反对重用司马光。韩绛始终坚定地推动改革,五月,与王安石共同商议,甚至避开枢密使文彦博,改革武官选任与管理体制,创置审官西院,把原来由枢密院承担的任免、考核大使臣等六十余项日常事务,交给审官西院,以使大使臣的任用管理更合理,而枢密院得以专门致力于军政大事。同时,针对存在已久的军队中严重的空额等问题,改革派采取了并省军营、裁汰老弱等整顿措施,旨在增强军队战斗力。韩绛还参与制定了宗室出官法案,以便减少国家支出。尽管反对新法的人很多,但是韩绛和吕惠卿是王安石最得力的支持者,反对派因此把韩绛指为王安石的“死党”。

以王安石为首的变法派陆续出台一系列新法,遭到了一些人的反对,加之天旱成灾,宋神宗也意志动摇,对新法开始产生疑虑。熙宁七年(1074年)四月,王安石坚请罢相,被改任为知江宁府,在离开朝廷前推荐了韩绛。宋神宗遂再度拜韩绛为宰相,并拜吕惠卿为参知政事辅佐,接替王安石,继续推行新法,充分显示了宋神宗和王安石对韩绛支持新法立场的信任。

再次拜相以后,韩绛绛大力整顿财政。设立三司会计司,亲自挂帅任提举官,在三司使章惇的配合下,对全国每年的户口、赋税、工商税收等收入数量及支出情况进行比较,即“以天下户ロ、人丁、税赋、场务、坑治、河渡、房园之类,租额、年课及一路钱谷出入之数,去其重复,岁比较增亏、废置及羡馀、横费”,以便比较财赋“出入之数”,有无相通,量入制出,并以此考察各级官员的任职绩效,使宰相府掌握全国基本的财政运行状况。

六、反击西夏,军功卓著

正当朝廷大张旗鼓地推行新法之时,宋与西夏西北沿边地区又产生了摩擦。熙宁三年九月,由于庆州知州刘复主轻举妄动,西夏大举攻宋,庆州境内军民死伤严重。在此危急时刻,韩绛与王安石均请命前往边疆处理边防事务。鉴于韩绛仍保留着枢密副使职务,又坚持说新法事业离不开王安石,宋神宗最后同意出任陕西路宣抚使。

熙宁三年十月,韩绛从京城开封出发,推举大臣直舍人院吕大防、李清臣等与自己同行。神宗一改宋初以来皇帝直接干预前线指挥的做法,给予韩绛任官用将、军机战略等方面的独立权。韩绛指挥边将种谔攻破西夏抚宁、开元等寨,并修筑啰兀等城。诸将伺机攻讨,取得了十七次战斗的胜利,杀获、招降以千万计,以至于西夏沿边一二百里之内不敢住人,虽时出兵马,弱势已露。这是自宋真宗以来宋与西夏关系史上少有的宋方处于主动地位的局面。

当年九月、十月,曾公亮和陈升之先后罢任宰相。十二月,尚在边疆的韩绛和朝中的王安石同时被拜为宰相,韩绛排名在王安石之上。后来,西夏夺回抚宁堡寨,庆州将官指挥不当引起驻军变乱,反对同西夏继续作战的大臣把兵变的责任归昝于宣抚司。熙宁四年(1071年)三月,韩绛主动承担责任,遂被罢相,出知邓州。这四个月来,韩绛一直在西北。宋军最后在朝廷指令下撤兵,边事虽罢,此次对西夏的反击,致使西夏数年不敢攻宋,而是主动请求讲和。

七、忠直无私,敢说敢做

古代官员中,大多数人的“为官之道”是墨守成规、因循守旧,目的是为了不出错,为了不授人以柄,为了步步高升。与此相反,韩绛一生为官,始终秉承着八个字“忠直无私,敢说敢做”,这也是他廉政思想中最闪光的地方之ー。

韩绛担任开封府推官时,面对事涉宫禁隐秘案件,认为应该认真追查,以防止冷清继续造谣惑众。在其坚持下,朝廷派人查明了真相,维护了朝廷的威严。韩绛任江南东西路体量安抚使时,认真体察民情,敢作敢为,打压豪强地主,干了许多减轻百姓负担、惩恶扬善的好事。在谏官任上,韩绛恪尽职守,不畏权势,抵制了宋仁宗重用宦官王守忠的旨意,劾罢了涉嫌指使杀人的当朝宰相和开封府知府;神宗即位之初,韩绛忠直无私、果敢有为地建议裁损对百官及将校的赏给,并提出修建英宗皇陵时要节俭。这些仅仅是韩绛政绩中的小部分,却足以塑造出韩绛忠直无私、敢说敢做的清官良吏形象。

其实,韩绛一生从地方到中央,担任了诸多要职,所到之处毫无因循推诿之态,敢说敢为。韩绛果敢而不失忠厚,在熙宁变法中,和王安石互相欣赏和援引,成为维持新法的主导者,却没有像吕惠卿等其他变法派那样受到诸多指斥,本人也没有留下攻击或者陷害他人的言行,被誉为“公正”“忠直”及“中正”,这一点尤为难得。时人萧注对宋神宗评价王安石和韩绛时说,王安石意行直前,敢当天下大事,然不如韩绛得和气多,唯和气能养万物。

在熙宁、元丰那个政见歧出的年代,朝中要官要么赞扬新法,要么批判新法,或者始则支持,未几转向批判,没有不受到诋毁的,以至于“无一全人”。韩绛始终支持新法,虽然在行政方面曾与吕公弼等有争论,也受到过陈襄、胡宗愈等人的批判,但没有受到反新法派的激烈攻击。

在社会主义改革开放进入攻坚阶段的今天,我们的党员干部也应该像韩绛一样,坐得直,行得正,忠直无私,敢说敢做,迎难而上,努力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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