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青海省民和县的寇女士买了一辆轿车,由于当时店内没有现车,经销商便从山西一家4S店为她订购了一款车型。可新车开了不到一个月就出现了问题,发现机油开始漏油,车辆的前面还存在掉漆的情况。在维权的过程中,寇女士遭遇了很多的困难。
寇女士介绍,新车出现了这样的问题,让她很是恼火,然而在西宁的一家4S店工作人员的一番话让她对这辆车是否是新车产生了疑虑。4S店的工作人员询问她,这辆车是不是她开的时候,出现过事故或者进行过维修,他们发现车下面存在维修的痕迹。
随后寇女士联系了山西4S店的销售经理,对方称,这辆车很早之前就出售了,卖给了北京的一个二级经销商。因此寇女士怀疑,这辆车可能是这个二级经销商发现车辆将车卖个别人后,发现了问题,于是又将车转卖给了寇女士,这就意味着寇女士可能买的是一辆二手车。
寇女士介绍,车辆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单位名称是山西,而销售发票的相关票据却是从北京寄来的。不仅如此,当时她要求订购新款车,可是车辆相关证书显示,车辆的生产日期却是前一年的。种种迹象让寇女士更加怀疑自己购买的车,是一辆二手车。
假设车辆出现故障,寇女士便产生了退车的想法。然而对方的态度却很强硬,只表示愿意对该车进行维修,但是想要退钱是不可能的。同时提醒大家,在买车的时候,一定要想找相关的人员进行检查,一旦发现有问题,能在第一时间反映,在出现问题后,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