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3月2日,山西省药监局公布了《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药品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坚决贯彻“四个最严”监管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省、市局按照权责分工及属地管理原则,开展对全省药品经营企业落实《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后简称“规范”)情况的检查。
此外,《通知》还强调了四个专项检查,分别为药品经营行为暨执业药师“挂证”、处方药销售不合规专项整治,中药饮片专项整治,网销售药品专项整治,以及集采中选品种专项整治。
然后今年的2月22日,湖北省药监局发布了《关于印发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公布2022年的重点工作方向。
第二项“有力服务疫情防控大局”中指出,今年将加强零售药店监管。持续加强零售环节疫情管控“四类药品”实名登记工作,完善药店多点触发监测预警机制,组织零售药店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培训,发挥药店“哨卡”预警作用。(药品经营监管处负责)
其中引起关注的一点是,《要点》还明确全面实施药品安全风险治理,其中包括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以严查违法、严控风险为主线,以严厉打击制售假药劣药、违法生产中药饮片、网络非法销售为重点,集中深入开展中药、国家集采中选药品医疗器械、二类精神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线上清网线下规范”等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药品安全风险治理相继展开
关于药品安全风险治理,不仅有山西省和湖北省在严肃开展查处。
国家药监局召开深入开展全国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视频会议,会议强调,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认真把握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关键,全国将全面开展一系列的整治。目前,各地也陆续制定相关细则,一些地方已经开展了检查。
各地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开展专项行动,咱们执业药师作为药店人,一定要关注药监资讯,认真履行规定,合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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