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想不到,猪八戒其实很懂法律

2023-12-01     郭秀华

原标题:你可能想不到,猪八戒其实很懂法律

西游中,八戒很贪吃、懒惰、好色,出了点事就嚷嚷着分行李,回高老庄,甚至会挑拨离间,搅和孙悟空和唐僧的关系,但是整体而言,他是个喜剧角色,还是挺讨人喜欢的。

八戒的这个设定,类似《三国演义》里的张飞,《说岳全传》里的牛皋,《说唐》里的程咬金。

另外,很多时候,猪八戒也能尽心尽力,比如在稀柿同、木仙庵,就多亏了八戒。虽然八戒功劳不多,但也算是悟空的得力助手。

说起来你可能不信,在西游中,八戒其实还挺懂法律的。

比如在福陵山云栈洞,孙悟空为了收服八戒,打破了八戒的洞门。猪八戒生气了,他对孙悟空说,你为啥打破我的大门?你去看看律条,打进人家的大门而入,得判你个杂犯死罪!

猪八戒如此说,可不是张口就来,而是事实如此。

明代刑律没有说到破门而入者,要判死罪,但是有类似的说法,即“凡夜无故入人家内者,杖八十。主家登时杀死者,勿论”。也就是说,若是夜里你无缘无故进人家里,主家可以直接打死你,而且不会有罪。

在三打白骨精这一回,猪八戒再次展现了他的法律知识。

当时白骨精所变的一家母女二人,都被孙悟空打死,白骨精又变成老公公来寻找自己的妻女。猪八戒就说,若是他们被抓,都要判刑。

八戒道:……这个正是他的老儿寻将来了。我们若撞在他的怀里呵,师父,你便偿命,该个死罪;把老猪为从,问个充军;沙僧喝令,问个摆站;那行者使个遁法走了,却不苦了我们三个顶缸?

连每人的罪名和判处结果都有,八戒是随口一说吗?还真不是。

明代法律规定,若是斗殴杀人,或者谋杀,或者故杀(即有杀人之心,又与人斗殴杀人),最后都是死罪。要么绞死,要么杀头。若是孙悟空跑了,就得找唐僧,唐僧也得判个死罪。

至于猪八戒,他也有兵器,得算是同谋帮凶,要罚到边疆充军。

一凡同谋共人殴人,除下手致命伤者依律处绞外,其殴之人审系执持枪刀等项凶器,亦有致命伤痕者,发边卫充军。

而沙和尚可能会好些,因为他“喝令”(在旁边吆喝助威凑热闹),也得罚到边疆去做个驿站的小卒子,因为天天得站在那,所以叫“摆站”。

这样的例子,西游里还有几次,都能表现八戒懂法律。

比如在乌鸡国,孙悟空和八戒打算去井里把国王的尸体捞出来。孙悟空因为是猴子,忍不住大呼小叫,猪八戒就说:我们这样做贼,若是被抓了得发回原籍充军!

大明律中规定,“常人盗银六十两,钱帛等物值银六十两以上,俱问发边卫永远充军”,即是说,普通人到官府里去偷盗,若是偷盗银子(包括衣服等东西),只要超过六十两,那就会被发配充军,直到永远。

对付老鼠精那一次,孙悟空看到老鼠精供奉李天王和哪吒的牌位,决定上天告御状。猪八戒就很担心,说“告人死罪得死罪,须是理顺,方可为之”。

为什么告人家死罪,自己也会得个死罪呢?因为,明初的时候,朱元璋为了打击罪犯,加上他本人也很敬业,所以规定老百姓可以告御状。当然你不能乱告,只要查证属实,那么原告无罪。

但是,到了中后期,皇帝们没有朱元璋那么敬业,加上一些人也是乱告,屁大点事就去午门敲鼓,皇帝不堪其扰,就重新做了规定。

擅入午门、长安等门内叫诉冤枉,奉旨勘问得实者,问罪枷号一个月。若涉虚者,仍杖一百,发口外卫分充军。

也就是说,如果擅自到午门去诉冤,即便查证属实,也得问罪枷号(戴枷示众)一个月。若是所告不实,那就打一百杖,并发配充军。

所以,只要是诬告,那就得加罪处理,“凡诬告人。笞罪者,加所诬罪二等,流徒。杖罪,加所诬罪三等。各罪,止杖一百,流三千里。”要是诬告死罪,正如八戒所言“告人死罪得死罪”

可以看出来,猪八戒还是蛮懂法律的。当然,也可以看出来,西游记作者对明代律法很熟悉。可能因为吴承恩做过县丞,所以对法律很透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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