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错人生”事件中,大家普遍都将“真相”二字咬得很紧,当然这不足为奇。但不可否认的是,不少人在追寻真相这条路上,却将目光逐渐聚焦到了“房子”的归属问题上。
按人情世故论,熊磊霸占的房子,理应归还给许敏。但就熊磊所言,她认为家里的不少家电都是自己购置的,并且当初结婚之时还曾陪嫁过一辆轿车,自己理应享有这座房子的居住权。
见自己的女儿走到如此境地,熊磊的妈妈也曾在网上大肆鼓吹,站队女儿。有人说这可能便叫做有其母必有其女,我却不以为然,试问,要是一开始许敏跟熊磊都各自退让一步,何来如今的纠缠不休矛盾不断?
姚策的遗产,作为抚养他28年的户口本上的妈妈,也是有继承权的!何况房子的首付、贷款都是许敏方在还,这些信息是有据可查的,即使姚策口头遗嘱把房子给了熊磊,法院最终也会按比例分配房子的所有权。
我感觉这个房子可能刚开始姚策和熊磊他们是有意要还的,但是后来许敏逼的太急,不考虑姚策的感受,还在网上诽谤姚策,最后弄的熊磊不还房子。试问大家,当我们中的任何一个人站在熊磊的立场,谁会甘心?
老公病重,婆婆不体谅他们当时的感受和处境,当时还一直逼他们还房子,要我我也不会还,既然你先抛弃亲情,那我也不会顾及,什么事情都会有因有果的,如果当初许敏逼的不急,把姚策看病放在第一位,后面可能会有商量的余地。
打着法律名义,说着法盲的话。姚策这个房子怎么来的?许敏赠予的,应该没错。许敏为什么给了姚策房子,因为当时姚策结婚,错换事件没有被发现,许敏以姚策是其亲生儿子赠予的。
现在姚策归根结底跟许敏即无血缘关系又无领养关系(没有领养手续),实质就是错养关系。人家撤销基于错误的情况下的赠予有问题?要了三番五次不给不是霸占?
或许从认亲那一刻开始,就应该还回房子。房子是姚策的遗产,是“断章取义”。前提是姚策的房子是许敏的,姚策因为病危耽误了还回房子。强词夺理要人家房子,再没钱再贪也得理性。
通过此前采访,我们不难得知,许妈当初也不同意熊磊做儿媳妇。
大家说应该怪谁,个人觉得最该怪的还是熊磊。她要不嫁给姚策,不婚后带着姚策鬼混,天天喝酒、熬夜、泡吧,姚策会从小三阳变成大三阳?害人不浅还老秀存在感,本来好好的多角落里装她的受害者不就可以坐享其成了?非得搞的现在人人喊打。
在我看来,有没有错换的事,他俩也过不长久。只是现在姚策没了,熊磊才抓住这个事不放。他俩谈离婚时,熊磊也是在争许敏首付并还款的房子。而且大家发声指责熊磊,是因为她太不像话,谎言一套一套的。
以前可是口口声声说许敏疼她疼得狠,现在为了房子,可是恨许敏恨的要命。
何况姚策既然不是许敏亲生的,孙子也不是亲的,熊磊也会另嫁。为什么让许敏不顾自己后半生,去养两个不相干的人。既然熊磊跟她亲婆婆那么好,为何不去要亲婆婆的房子,要抢占许敏的房子。
话说回来,熊磊也是为人母者,她又何尝不是此次事件的最大的受害者,因为两面都挺缺德的,她心里有被人耍得团团转的感觉。她也有孩子,她的孩子长大后会怎么样看她?明明在换子事件中她是最可怜的人,可是她把一手好牌打个稀巴烂!
身为小辈的她,事已至此还是少说为妙。面对大众时不应该为了自身利益发表任何带有人身攻击的言论,因为此事已经引起舆论高度关注涉及到太多的法律问题,言多必失,只是可怜她及身边的人都没有太多的文化不懂法,可怜、可惜。
熊磊的悲情有许敏骗婚的因素,谁造成的错谁负责。
按法来说,熊磊嫁给姚策时,姚策是许敏亲儿子,错换事件后,许敏按无血缘关系收回全部,道理、法律上说不过去。错换是大人的错,熊磊没有错,熊磊的青春,付出的装修费,家电费,岂能说抹去头抹去。不能用果推翻因,要用因来推出果。
我觉得接下来楷楷才是最可怜的人了,亲爸死了,亲妈很可能因从亲奶那得不到利益就抛弃他。亲妈养他完全是拿他当敛财的棋子,一旦没有利用价值了,按熊磊行事做风和德行,很可能嫌弃他。
亲奶奶也很可能不要他,亲儿子都不要的人,会有耐心等到孙子成人养她老吗?
养育之情本应大于生育之情,许敏在得知姚策不是亲生的后,反目成仇,暴露了许敏的人性的丑恶,说明她原来对姚策的爱,仅仅出于自私的血缘关系,而非出于其感情和人性的善良。
姚策那时还是婴儿,有错也是大人的错,法律不应该纵容人性的自私性,更不应该剥夺无辜者的合法权利。
纵观“错换人生28年”,事情从个人上升到社会,甚至出界,直接影响上亿人的工作和生活。人们关注的焦点依然是真相,这可能不仅是两个家庭的伤害问题,也是对所有女性未来和生育安全和伦理的伤害问题。
目前人们关注的或许不是疫情、不是统一、不是袁老,这很可怕!
我想,到了国家和地方政府出手解决“错换”问题的时候了,不是一个两个央视名嘴发声就说明“重视”,或许中央该派调查组直接立案(理解国事繁忙,但民是国子),无论哪一方有后台和保护伞都必须深究,无论医院和个人有问题必须惩治。
早一天解决,网络就早一天恢复平静与安宁,上亿百姓也能早些回归内心的平静与安宁,惟愿杜妈妈和许妈妈,早日平复与安宁!
谢谢观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