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右上角【关注】“京师拆迁韩峰律师”头条号,即可免费与律师一对一法律服务咨询。
近年来,城镇化迅速推进,随之而起的是征地拆迁项目在全国的铺展。其实,从国家政策的根本来说,本意是为了提振地方经济,富裕一方百姓,让人人都有所居,并能安居乐业。然而,政策落实到现实中的时候,却变了味。很多事实表明,因征地拆迁致人伤亡的案件频有发生。根本原因大多在于被拆迁人都觉得拆迁方给的补偿费用过低,或者拆迁方乱拆、强拆、偷拆……面对自家房屋被暴力拆迁,被拆迁人“以暴抗暴”似乎成了不二选择,由此而导致人被打伤、打死也是一个必然的结果。本应该是富国富民的征地拆迁政策,却发展成伤人强拆事件,这样的结果总该有人来负责。那么,到底谁担责?人们该怎么样来维护权益?
首先,没有达成协议强拆房屋是违法的。针对这种违法行为采取救济措施时,应当区分实施强拆的行为主体:
1、如果强拆行为由政府机关实施,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确认该强拆行为违法,并判决政府机关赔偿由违法强拆造成的财产损失;
2、如果强拆行为由拆迁公司、社会闲散人员等这类主体实施,应当及时拨打110报警,进行证据保全,将财产损坏情况列出清单,并由警察记入报警笔录之中。此外,可以以涉嫌故意毁坏财产罪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其次,将人打伤的行为轻则涉及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若前述伤人情节或结果严重,则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明确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目前,故意伤害罪的刑事立案标准是轻伤伤害结果。因此,如果在强拆中被打伤,受害人应当及时要求公安机关依法组织司法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依法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最后,韩峰律师提醒:拆迁维权,提高补偿利益是有可能的。但维权需要制定一整套体系化维权方案,并结合复议、诉讼、协商等科学手段综合进行,必要时要借助媒体力量。只要方法运用得当,大幅度提高补偿利益也是可能实现的。
征地拆迁律师两免费标准:免费咨询,免费制定维权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