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女子与男子闪离,遭婆婆烧八字咒说,小姑还将其照片贴网上

2022-06-22     峡谷爆笑团

原标题:广西一女子与男子闪离,遭婆婆烧八字咒说,小姑还将其照片贴网上

女子结婚一年,因性格不合与丈夫闪离,本来这是夫妻两人的事情,没想到却招来前婆婆和小姑的纠缠和骚扰,婆婆不仅拿着她的照片和生辰八字赶上门当场焚烧,还在村上散布流言,小姑子还将她的照片发至微博等社交平台并进行辱骂。面对这些卑劣的手段,女子并没有对骂,而是拿起了法律的武器。

据广西北流市法院9月11日消息,该院日前审理的一起名誉权纠纷案经过一审、二审程序最终定论,涉案被告杨某、李某静赔偿原告主谋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当面向朱某道歉,并在朱某家所在社区张贴、在李某静微博和陌陌账号发布经法院审核内容的道歉信。

这起名誉权纠纷案缘起于一场并不愉快的婚姻,2018年初,朱某与杨某之子、李某静之兄李某军登记结婚,但在当年年底,因双方婚姻生活不太和谐,李某军向北流市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朱某返还35000元礼金,后经法院调解,最终自愿离婚。

其实这种结果双方应该皆大欢喜,但后面发生的事情却让人大跌眼镜。李某军倒是没有话说,可其母亲杨某和妹妹李某静却始终不太甘心。2018年12月24日晚,义愤填膺的杨某拿着朱某的照片、衣服和生辰八字跑到朱某家门口进行焚烧,并不断咒骂朱某是骗子、骗婚骗财等,引发众多村民围观。

这个举动很快在村里传开,加上杨某的添盐加醋,让朱某及其家人很是难堪,严重影响了朱某及其家人的工作和生活,但朱某想到杨某可能是一时气愤,所以选择了隐忍的方式,想以此换来自己和家人的安宁。

然而后面发生的事情证明朱某的想法很天真,同月27日,经朱某的朋友提醒,朱某发现前小姑李某静的微博、陌陌上有辱骂她的信息,并贴上了她的婚纱照,同时还公布了其离婚调解书以及朱某的微博信息截图,上面朱某的家庭住址、出生日期、姓名等清晰可见,并扬言“让北流的男人别再被骗”等文字信息。

朱某还发现,李某静的微博下方瞬间引来很多评论,大多是针对她的辱骂,有的十分恶毒,不堪入目。这一下让朱某如同坠入冰窟,本想息事宁人,谁知对方却得寸进尺。在朱某还在犹豫的时候,朱某的妹妹及朋友已经找到李某静,质问李某静在网上发布信息的事实并当场录像,李某静承认发布信息并进行删除。

但这件事已经对朱某产生了严重的伤害,左思右想之下,朱某一纸诉状将杨某、李某静告上法庭,请求法院依法判决相应赔偿并让对方公开赔礼道歉。北流法院审理后认为,杨某、李某静的行为已经侵害了朱某的名誉权,给朱某造成精神损害,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最终法院经过一审、二审作出了上述判决。

本案中涉及到的名誉权纠纷,那么名誉权被侵害,本人能够提起刑事诉讼吗?名誉权侵害是否可以提起诉讼,这个需要根据情况来定,一般情况下,不是特别严重的话那就仅仅只是人身名誉侵权案件,即只在民事诉讼范畴。但如果情节特别严重并且造成损害的话,可以构成诽谤罪。

诽谤罪是一种自诉案件,也就是说只有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因此,为了发泄一时气愤,对他人的名誉进行侵害的行为,很容易构成侮辱罪、诽谤罪。当然诽谤罪的构成要件是歪曲或编造事实对他人进行抹黑的行为,如果所公布的是事实,则不构成诽谤罪,只能是名誉权侵害。

婚姻是一场修行,好聚好散才是婚姻最佳打开方式,婚姻并不是枷锁,且法律规定每个人到了法定年龄都有结婚或离婚的自由,也不能以任何附加条件进行牵绊,更不能以侵害他人名誉权的行为来实施报复,这样不仅不利于矛盾的化解,反而有可能赔钱又丢脸,得不偿失。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bc6c6d8d76494d0406d8954aba9c46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