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们的印象中,物业是业主聘请的为业主服务的机构,物业与业主之间是一种契约关系,而不是管理关系。
但在现实中,往往很多物业手伸得很长,忘记了自己只是执行者而不是管理者的角色,甚至对业主进行非法管理,随意调整物业费,这种行为显然是违背契约精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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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这种情况,业主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一般情况下,物业的不妥行为法律都不会支持,广大业主一定要坚信这一点,只有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才能刹住物业管理行业的种种不正之风。
丁蕾蕾是许昌市鄢陵县城一个小区的业主,入住时并没成立业主委员会。但业主们为了改善环境,大部分自主和许昌市一家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约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及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物业费和违约责任等。
按照当时的社会环境和政策,这种方式也是许可的,但应当在业主全部入住之后予以规范,成立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公司展开服务活动。不过因为该物业公司按照协议内容管理还算有序,并没有出现多大的幺蛾子,因此包括丁蕾蕾在内的众多业主也并没有多大意见。
其实这样的管理服务模式还是受到广大业主欢迎的,毕竟能够为大家营造一个干净卫生、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可是因为没有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做着做着就变了味道,甚至很多事都不和业主们商量,独行其是,导致物业和业主之间产生了诸多矛盾。
转眼之间物业公司已经在该小区服务8年之久,随着社会发展,各种物价也是水涨船高,物业公司觉得现有的物业费收取标准偏低,便有了涨价的想法。可是物业费不是你想涨就涨的,是有很多法定程序必须要走到堂的。
按照物权法以及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涉及物业费收费标准的调整,应当由业主共同决定,并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如果小区没有业主委员会,可以由物业所在地的居委会在街道办、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和监督下,代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丁蕾蕾所在小区由于其他原因,暂时还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但物业公司可以采取第三方介入监督的方式,让他们进行监督,可以用书面形式,就物业费调整进行表决投票,物业费是否上涨最终还是需要业主来决定。
可是物业公司因为急于求成,在没有业主委员会的情况下,既没有向业主讲明情况,也没有邀请第三方监督,贸然张贴了《物业费调整公告》,声明对物业费作出调整,后来物业公司还上门向业主发放了《费用调整征求意见表》。
这一切完成之后,物业公司认为已经完成了业主投票、公告等程序,于是在收取物业费的时候开始按照新标准执行,但收到丁蕾蕾这里的时候,问题出现了,丁蕾蕾对物业费上涨产生质疑,并拒绝缴纳。
丁蕾蕾认为,物业公司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属于单方面调整物业费标准的行为,而且可以用暴涨来形容。物业公司收费多年,在没有业主委员会的情况下,应当向小区业主公示公司收益和支出情况,但始终没有按照规定公布。因此,自己拒绝缴纳不合理的规费。
因为丁蕾蕾不交且和物业公司发生争议,物业公司为杀一儆百,将丁蕾蕾告上了法庭,要求丁蕾蕾按照现有标准缴纳拖欠的物业费。一场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较量也就由此开始,到底谁能取得胜利,谁的说法会得到法院支持呢?咱们接着往下看。
丁蕾蕾所在小区共有370户业主,建筑面积也达到惊人的4万多平方米,该小区因为很多原因并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但案涉物业公司一直在小区提供物业服务,那么这种物业存在的形式可以看出应当是开发商指定的物业公司,当然这种情况是一段时期现实存在的,属于一种行业潜规则。
随着物业管理行业的逐步规范,物业公司是不可以由开发商指定的,而应当由业主委员会组织业主大会共同决定选聘或指定物业公司,如果没有这道程序,物业公司的存在就是违法的。但在物权法实施之前已经提供服务的物业公司,无论是开发商指定还是选聘,应当由广大业主决定其去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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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该物业公司和业主的关系模糊,但该物业公司一直在提供物业服务,且与单独业主签订有服务协议,应当认定为合法。不过物业公司调整物业费标准的行为却值得商榷,究竟合不合法,还得看其是否符合调整程序,是否征得了广大业主的同意。
从已查明的事实可以看出,该小区没有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按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当地居委会代为履行业主委员会职责,事实上的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在当地街道办监督下,与广大业主充分协商调整物业费收费标准。
在决定上涨物业费的前期,物业公司应当在监督下就物业费涨幅进行充分调查,广泛征求全体业主意见,并将调查结果向居委会和街道办报告,在经过上述单位认可,并同意上调小区物业费的情况下进行调整。
但物业公司在上涨物业费中,既没有按照相关规定邀请监督,也未向政府有关物价部门备案,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其擅自调整物业费标准的行为无效,因此无法获得法律的支持。最终法院驳回了物业公司调价部分的诉讼请求。
丁蕾蕾对物业公司上涨费用的做法不买账,获得了法律的支持,也成功地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实质上也间接地揭示了部分物业公司的收费乱象,可以说想涨就涨的行为也并非本案中的物业公司的“独一份”,而是广泛存在于物业服务行业当中。
针对这种状况,广大业主还是要勇于斗争,对物业公司不合理不合法的行为要坚决予以抵制,必要时可以采取一定程序更换物业公司,或者诉诸法律,这样才能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让物业真正变成为广大业主服务的行业。(本文主要目的是以案说法,普及法律知识,人物均为化名,请勿对号入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