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浏览网页的时候,看见一个谈论,网传浙江农林大学一女生将卖淫经历发文至网上,当代学生的性健康教育应如何规范?
同学什么行为,反正都是要自己承担负责的,但是擅自曝光个人信息还是不恰当的行为 还有作为同校的校友,真的接受不了,因为这位同学,让学校抹黑 。还有就是提问者
首先,你都“网传”了,为什么还要加上“浙江农林大学”?
你把一个不确定的、模糊的的信息加在一个确定的、清晰正式的一本学校的名字上,这不太对吧?你要么就“网传某所大学”,要么就“浙江农林大学”,要么就不要特指,要么就干脆直接一点指名道姓。你这样问,是什么意思?
第二,你的问题,“当代大学生的性教育如何规范?”好像和浙江农林大学也没有什么关系吧,在这个语境下,“浙江农林大学”没有必要被指出。
其一,浙江农林大学无法代表所有大学;其二,这个女生也没法代表所有大学生。
第三,一个女生,就算真的,她卖淫了,她将经历发到网上了,这和当代学生的性健康教育有什么很直接的关系吗?
难道一个女生就可以代表所有的当代学生了吗?难道规范什么你所谓的“性健康教育”就可以解决她去卖的这个问题吗?我们都没有接受什么很系统的你所谓的“性健康教育”啊,可是我,并没有去卖啊!
所以你这个问题问的啊,有欠水准。
当然,我也想问问第一个把学校以及当事人名字挂出来的人,是何居心?如果是本校的同学,那实在是愚蠢;如果是校外的人,非要看到别人脏了臭了才开心吗?
同时,我也要和你说,浙江农林大学建校已经六十年有余了,而且她一直在不断进步,不断超越,她绝对不会因为这件事受到任何负面的影响,所以你要是想搞臭她,那对不起,你可能要失望了。
但是同时,我也想和那些吃瓜的(特别是本校的)朋友们说一声,差不多得了,适可而止吧,不要再更新、再刷、再评论了,非要把这种破事搞得人尽皆知确是一件让人蒙羞的事。该怎么处理,有执法机关,有学校,这不是我们要操心的事。
当然希望发贴者能够删除话题,不要再扩大事件。虽然该同学的做法很让人不齿,但是我想说的是事态一旦发展,影响的不仅是该同学(虽然她不值得同情)但是还有许多农林学子不希望仅因为一颗老鼠屎而影响学校的声誉。
农林是一个读书做学问的好地方,辅导员与校领导已经尽可能的降低影响了,但是可能他们不玩网络。作为农林的一分子,希望学校不是以这种方式上热搜。
最后看了那么多评论,我只想说这女的不值得同情,不知道她是什么心态和行为来自己回帖,也不管她到底有没有得艾滋,她的行为她自己负责,但是别拖累学校名声了。我们都不想再被其他学校的人来探问这件事了。
无论怎样,my都是违法行为,该同学已经触及了底线,不该被原谅。
我并不想站在道德制高点上过多指责该同学,前面答主的回答已经很好了,无论人生多么辛苦也不是堕落作恶的正当理由。我想说的是该同学的心理问题,她一定有很严重的自毁倾向,因为厌弃自己所以不顾脸面不顾后果的在网上肆意发文,践踏自己的尊严和人生。
她可能并不是没脸没皮是非不分,或许早就料到了网友们对她的口诛笔伐,学校的处理和同学的鄙夷,那为什么她还要这样做呢?
我知道一个人的悲惨过去不是他做坏事的保障,但是我们没有权利干涉他人的选择。我扪心自问如果是我有这些悲剧的过往以我的性格早就自我了断或者性格扭曲报复社会了。
我只是个吃瓜群众,冷眼旁观着这件事情。我也不是什么圣母,但我真的有点儿难过不知道为什么,可能是我也有这种自毁倾向吧,疯狂叫嚣却懦弱无能,可悲可恨。
不管一个人经历了什么 ,只要,触碰到法律的底线,那就是极其严重的错误。无论是这个卖淫的小学妹,还是那些嫖娼的人。他们都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而不是在这里被我们骂,应该被警察抓走。我不知道为什么还有人在可怜那个女孩子,这种事情并不是因为小时候经历过怎样的事情,心理上得到怎样的扭曲就可以做得出来的,读过书的人都知道卖淫就是不对的,怎么可以做 呢!就算他小时候经历了很不对劲的事情,但这不是他犯罪的理由,这都是不对的!
还有那些,嫖娼的男生,都不应该逃脱惩罚,因为他们做的事也不对!小孩子都懂得做错了事情,要受到惩罚。小孩子都知道一个人有怎样的底线,我不知道他小时候经历了什么样的事情,但是我们都知道做错了事,就要有惩罚,我们都知道法律的底线,不可以被突破。我也是头一回在网上看到卖淫卖得这么正大光明,明目张胆的。我感觉她卖淫卖的还有点自豪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