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能经营企业的人,也算是见过大风大浪的了,但在团伙面前依然难逃被欺压的命运,让人感叹团伙真是社会毒瘤,只要沾染上或被盯上,那真是阴魂不散,瞬间能让人倾家荡产,不除怎能还社会太平。
6月4日,甘肃武威凉州区一团伙犯罪团伙被押上法庭受审,各被告人在做最后陈述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请求法庭从轻处罚。但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如今恐怕已经悔之晚矣。
据当地检方指控,自2016年以来,徐生润、吴忠财、王虎、祁鹏飞等人向多名被害人发放高息借款,后以软暴力进行讨债,其中涉及部分私营企业主。据检方当庭举证,徐生润等人觊觎某私营企业,在对方因生产资金困难的情况下,主动向其提供贷款。
别以为徐生润等人是好心,其实是为了下一步占有别人企业做准备。果然,在徐生润等人高利盘剥下,私营企业主很快难以偿付欠款,此时徐生润等人以蹲守逼债、滋扰经营场所、打电话或者发短信威胁等“软暴力”手段,迫使对方将其经营的产业抵债转让。转让的产业由徐生润、吴忠财、王虎、祁鹏飞接受经营并按股分红,此案一出,在当地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
检方认为,徐生润、吴忠财、王虎、祁鹏飞经常纠集在一起,具有典型的团伙犯罪特征,属于团伙犯罪团伙。徐生润等人以蹲守逼债、滋扰经营场所、打电话或者发短信威胁等“软暴力”讨债方式,涉嫌寻衅滋事犯罪。
徐生润等人纠集在一起,采取胁迫的手段,要求他人转让资产,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了刑法的规定,不仅侵犯了交易相对方的合法权益,而且侵犯了市场秩序,应当以要求交易罪追究刑事责任。
当天的庭审持续了8个多小时,法庭对检方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详细的调查。控辩双方就徐生润等4人所犯2项罪名4起犯罪事实42份书证、物证、现场勘验笔录、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电子数据等证据逐一当庭进行了举证质证。
鉴于本案涉案人员较多,案情较为复杂,当地法院决定择期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