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只认合同,只要有签字,就有了法律效应。虽然房本上没有妻子名字,但是贷款合同上有妻子签名,也就是说妻子也参与到实际的购房过程。这同时也意味着,房产所涉及的债务也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其次,要看是否实名登记。如果都是实名登记,妻子名下就是有一套房产。但如果没有实名登记,即便房本上没有妻子的名字,房子仍然属于夫妻双方。这种情况,妻子是隐形的房产拥有者。如果夫妻离婚,妻子方买房,应该算是首套,有政策上的补贴支持。
还有一种情况是,夫妻如果是协议离婚,里面备注了房子的归属问题,那就会按照协议里说的执行。
最后还要看离婚后妻子方是否有贷款,目前的贷款记录全国可查,因此,妻子在何地买房,房管局都会先查她是否有贷款。
总的来说,银行的考虑房子的同时,还会考虑贷款。如果妻子贷款了,一旦离婚再买房,就不能算首套。如果离婚后想要妻子方买房算首套,必须满足几个条件:1.实名登记。2.没有贷款。3.协议离婚后约定好房子归属丈夫方。4.离婚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不动产登记。这几个条件缺一不可,都是必要条件。
需要注意的是,很多人误认为房本上写谁的名字房子就是谁的,这是大错特错的。如果是婚后买房,无论写谁的名字,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任何一方都有权享有房产所得利益。
另外就是判断是否首套,要看他或她名下的房产状况,如果有房,就不算首套,也就无法享受首套福利政策。至于那些为了获取利益,钻法律的空子,采取假离婚的人,有的确实达到了目的,有的人还会把首套房产转移到孩子名下,但是任何事都有两面性,不要只看好的一面,现实中的假离婚骗政策案例中,有不少弄假成真,到最后是人房两空。
疫情三年,经济下滑,实体不好干,虚拟经济又大都是诈骗多,一些人(男方)把房子抵押了,但是女方(妻子)是有知情权的,很多抵押银行都要求夫妻双方到场签字按手印,拍照,这些都是为了预防“一方变卦而另一方却不知道”的风险,因为现代人的感情很脆弱,也很迷茫,两人一旦离婚,就可能走向冷漠和较劲,甚至会考验人性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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