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阳县纪检监察干部学习热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2020-03-17     清风咸阳

“要把学习贯彻《规定》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抓好、抓实,切实用《规定》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泾阳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泾阳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杨虎强调。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连日来,泾阳县纪检监察干部第一时间通过网站、微信、客户端等平台认真学习,并引发热烈讨论。

“《规定》的出台,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党中央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举措,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更要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着力提升政治监督能力,真抓实干,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该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杨东峰说道。

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李楠说:“纪律检查机关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同时,在抓铁有痕中全面从严治党;要坚决压实政治责任,扛起主体责任,担好监督责任,强化‘一岗双责’;要坚决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权力运行机制、风险防控机制、监督制约机制;要坚决锻造执纪铁军。”

“《规定》明确了责任内容、责任落实、监督追责等,紧紧扭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抓住党委(党组)这个关键主体,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主体责任,同时也要求我们基层纪委要不断提高履职尽责能力,面对更多机遇和挑战。”云阳镇纪委书记徐鑫如是说。

全体纪检监察干部一致表示,不但要认真扎实学习《规定》,做到入心入脑,融会贯通。而且要敢于监督,毫不手软,切实督促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坚决维护《规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泾阳县纪委监委 刘江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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