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发布39项地方标准,交通枢纽换乘不宜大于300米

2019-10-18     北京社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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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

近日,本市发布39项地方标准。其中,首次制定标准32项、修订标准7项;按照涉及领域分,公共安全标准18项、工程建设标准6项、资源节约与利用标准6项、农业标准4项、城市管理与公共服务标准3项、环保标准1项、信息化标准1项。

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发布《城市综合客运交通枢纽设计规范》。根据北京新版城市总规,中心城、海淀山后、丰台河西及各新城共规划城市综合客运交通枢纽121座,总面积376.2公顷。

标准细则

枢纽交通应人车分流

  • 枢纽交通应人车分流,车辆和行人出入口分别设置。换乘空间内的厕所要分散设置,服务半径不宜大于80米。

  • 城市综合客运交通枢纽宜设置出租车上落客区,无论是铁路主导型枢纽还是公路主导型枢纽,都提出了设置出租车蓄车区的要求。非机动车宜停放于地面,并设置防雨设施。


  • 对于换乘广场、换乘厅的规模以及换乘通道、出入口、楼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设施的通行能力,应根据“超高峰”设计客流量确定。受节假日影响客流量变化大的交通枢纽,应设置乘客临时滞留区域或缓冲区域。


  • 公交线路间的换乘距离不宜大于120米;公交与轨道交通间的换乘距离不宜大于200米;其他交通方式间的换乘距离不宜大于300米。一旦超过300米时,宜设置自动人行道或采用立体换乘形式。

加强电梯安全管理,发布《电梯应急呼叫及应急照明系统技术要求》。目前北京市的电梯数量已达到22万台,每天乘坐电梯人次以亿计。该标准规定了电梯应急呼叫、应急照明、应急电源以及测试的技术要求,有利于提高电梯应急处置能力,保障乘客困梯后能够得到快速解救,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标准细则

电梯救援电话要有回拨功能

《电梯应急呼叫及应急照明系统技术要求》同样将于明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

  • 按照要求,应急呼叫和应急照明系统的安全标志应设置在轿厢内醒目位置,设置高度不应高于2.1米,不应低于0.5米,采用不易撕毁的耐用材料制成。


  • 轿厢内应装设乘客易于识别和触及的报警装置,便于乘客向外部求援。不过,安装的位置不应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线材不应裸露在电梯轿厢内侧。固定可靠,在电梯运行中,不会因振动而损坏、脱落。


  • 按照要求,在正常照明电源发生故障的情况下,应自动接通应急照明电源,应急电源应当可以让应急呼叫系统和应急照明正常工作至少1小时。


  • 被困乘客在电梯轿厢内呼出求救信号后,通讯转换装置要将通话信号转换并传输给相应的电梯救援服务组织,并轮拨电梯救援相关人员的电话。当乘客通过转换装置切换救援电话时,要有相应的语音提示进行安抚。还要求通讯转换装置具备回拨功能,使电梯救援相关人员和电梯救援服务组织能准确地回拨到乘客被困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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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 首都标准网、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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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晓霞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ZbsR5W0BMH2_cNUg0UP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