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的高栏港是国家一类的对外开放口岸,每天港口车船如织。这一天,数台吊机正在港口展开频繁的操作,它们正在进行一宗特大固体废物走私案的退运出境的工作。
现场拱北海关缉私局的相关人员向我们介绍,这多达2.7万吨的被查获的固体废物,装载上船,办结手续后,马上将会被退运出境,这是目前我国查获的最大一宗矿渣类固体废物走私案,也是在扣固体废物量最大的一起案件。
这些固体废物一旦进入了我国境内,对环境造成的破坏,是无法想象的,如今成功将它们退运出境,海关缉私干警们终于放下了心头大石。
一票“球碎矿” 牵出特大走私案
2月11日,上海某贸易公司向拱北海关隶属高栏海关申报进口2.615万吨“球碎矿”,从外观看,这是灰黑色粉状颗粒物。这单以一般贸易方式、一般征税征免性质进口的“球碎矿”引起了海关现场查验部门、缉私部门的注意。
一个细节 揭开惊人秘密
在查验中,海关发现该批实际重量为2.7万吨的货物没有已烧结的特征,且外观结块大小不等,颜色不一,粉尘很大,并伴有燃烧冒烟现象,有可能是固体废物,因此要求再次进行检验。经技术中心鉴定,该批货物来源于球团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剩余物料、下脚料、不合格的混合物,确为我国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
抽丝剥茧 神秘罪案浮出水面
拱北海关缉私局当即成立专案组分赴上海、南通、珠海等地实施抓捕和搜查行动。经查实,涉案公司先后从多地报关进口共9船12票货物,其以“球碎矿”等类似品名,将自国外某钢厂收集来的碎矿、球团、矿渣、黄色和黑色粉尘等混合物,通过篡改指标、离岸公司洗单、高报价格、伪报品名等方式,将共计约31.3万吨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自多地港口走私进境。
“洋垃圾”谁来退运?
我国海关规定进口固体废物要退运的,那么谁来退运,这是一个棘手的问题。根据《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口岸海关依法责令进口者或者承运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将有关固体废物原状退运至原出口国,进口者或者承运人承担相应责任和费用,进口者或者承运人不得放弃有关固体废物”。
按照这样的规定,在退运过程当中,产生租船运输费,港口靠泊和码头装卸费等费用,都需要犯罪嫌疑人来承担,那么,犯罪嫌疑人的态度就直接影响到退运效率和效果。
通过缉私人员的不懈努力,犯罪嫌疑人黄某在严密的证据链条下面,终于从前期的拒不认罪到知错悔过到认罪伏法。8月24日,高栏海关开具了《责令进口货物直接退运通知书》,并于当日赴珠海市第一看守所向犯罪嫌疑人黄某宣布退运通知。
(犯罪嫌疑人 黄某)
近日,嫌疑人委托代理人雇请了退运承运船舶,停靠高栏港装载这批固体废物,某报关公司受委托办理退运境外手续。堆放在珠海高栏港的在扣固体废物2.7万吨装船完毕,办结手续后离境。
拱北海关查办“3.25”特大固体废物走私案,攻坚克难深挖扩线并责令直接退运“洋垃圾”出境,是提升生态文明的重要举措,为国家生态环境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固体废物的危害
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固体废物可分为三大类:工业固体废物、城市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
固体废物是环境的污染源,在一定的条件下会发生化学的、物理的或生物的转化,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如果再利用或处置过程中采取的处理方法不当,有害物将通过水、气、土壤、食物链等途径危害环境与人体健康。
向“洋垃圾”说不
在过去特定的发展阶段,固体废物的进口应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国内资源短缺,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断提高,从进口固体废物中获取资源的需求逐渐降低,而高污染固体废物和“洋垃圾”为我国生态安全和人民群众健康带来极大隐患,禁止固体废物和“洋垃圾”进口已成大势所趋。
2018年1月,我国正式施行禁止“洋垃圾”新规,将来自生活源的废塑料(8个品种)、未经分拣的废纸(1个品种)、废纺织原料(11个品种)、钒渣(4个品种)等4类24种固体废物,从《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调整列入《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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