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刘鑫森
徒:来自网络
那年,我和前妻是在打工时认识的,属于自由恋爱。我结婚时才21岁,由于少不更事,结婚后我们经常吵架,有一次,我动手打了她,18岁的她就负气抛下8个月的儿子,回到了她的老家。
我也不知道她怎样给她父母说的,当我打电话给岳父时,他说如果你来,就打断你的腿。听他声嘶力竭的样子,我心里很害怕。
严格意义上来说,我们还不能算是真正的夫妻,因为她当时还不到法定的年龄,我们还没有领结婚证,一场婚事就草草开始,也草草结束。
她离开了第三年,我结婚了,娶了一个外地的女孩。她对我很好,我们同心协力,共同为这个家奋斗,如今在一个城市开了一家早餐店和一家网咖。后来,妻子给我生了一个女儿,一家四口过得很幸福。
儿子也很懂事,休息天做好作业,也会到店里帮忙,他虽然不是妻子的亲生,但妻子待他却如己出,事实上,儿子也不知道眼前的这位“妈妈”,并不是自己的亲妈。
前天,给儿子过生日,看着他喜笑颜开的样子,我忽然想到了前妻,因为儿子长相和他妈妈一模一样。我在想,我有必要让儿子知道他的生母是谁吗?
前几年,我又和“前妻”试着联系过,但他家里留的电话号码早已成了空号,想带着孩子去找他,我也没这个勇气,我也不知道该不该告诉孩子实情。每当想起这个事情,我心里充满了矛盾。
各位读者,我该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