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在几乎所有的古代文明当中,妇女的地位都是相对来说较为低下的。这种低下不仅体现为其无法享受到诸多与男子相等的正常的社会权利,其思想上的禁锢同样是重要表现。
而在中国古代社会之中,在要求女子三从四德的社会背景之下,似乎妇女在婚姻当中的地位是极为低下的,以至于不应该享有包括财产权在内一系列权利。
纵观整个中国历史,我们可以勉强说这有一定道理;但如果将这一观点放在宋朝,那么它就显然不会成立,因为奁产的存在是当时妇女也参与经济活动的重要证据。
一、繁荣的经济生活极大更新了人们的观念
纵观中国历史上的诸多朝代,与汉唐元明等相比,宋朝的军事实力虽然并不突出,但其商品经济的繁荣却是其中最为顶尖的。
一方面,宋朝包括酒店、餐饮、娱乐等社会各个方面的发展势头迅猛,为宋朝政府提供了大量的税赋;另一方面,为了促进经济发展,宋朝政府也开创了许多具有可行性的条例和管理办法,从而为后世商业活动的进行提供了先例。
无论是“东南形胜,三吴都会,钱塘自古繁华。烟柳画桥,风帘翠幕,参差十万人家”中的热闹,还是“雕车竞驻于天街,宝马争驰于御路,金翠耀目,罗琦飘香”中的繁华,都是宋朝经济发达的重要体现。
西方在商品经济快速发展的刺激下,逐渐产生了诸如文艺复兴、启蒙运动这样的思想变革。而当时的宋朝虽然仍处于封建社会当中,但繁荣的经济依然对宋朝人的思想观念造成了一定冲击。
在原先传统的儒家思想当中,做官为国效力、为民谋福才是读书人的人生目标,也是广大百姓所向往崇敬的对象。就算无法做官,官方在政策上面也是持打压商人、扶持农民的态度,这同样也会对广大人民未来的生活选择造成一定影响。
然而,在宋朝时期,成为商人变得普遍化,国家也专门制定了许多促进商业发展的政策,如开放贸易、减轻赋税等等,商人不再是一个令人感到不齿的职业。
随着商人势力的越发庞大,他们自然也开始想要谋求更高的社会地位,官商勾结、卖官鬻爵等现象也就开始出现。这再度对广大普通人的观念造成了冲击,成为商人不仅能家财万贯,更能与官为伍。
另外,商品经济越是发展,对普通人的生活也会造成越来越大、越来越密切的影响,其中较为明显的就是世界上第一种纸币——交子的产生。
交子极大方便了人们日常生活的出行,吃东西、买商品、住宿等等都完全离不开它。而一旦离不开它,也就代表离不开商人,离不开商业。因此,宋朝人越发注重与经济有关的一切事物,私人财产自然也成了他们重点关注的对象,妇女奁产就是在这种大环境下产生。
奁产,指的就是古代女子以嫁妆的名义从父亲那里取得的财产,为其夫妻所有。但严格来说,其实还是只由妇女一人所有,是真正的她自己的财产。妇女奁产从另一个方面来看,其实也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妇女地位的提高。
之所以会发生这样的情况,其实还是与商品经济的发达有关。一来,妇女一样可以在商业活动当中担任重要角色,创造出极高的利润,这使人们越发不愿也不能轻视她们的作用,原先的重男轻女局面也得到了一定缓解;二来,奁产在许多情况下,既是父母出于对自己女儿关照的目的,同时也是彰显自身身份地位的象征,这也是宋朝流行厚奁之风的重要原因。
二、妇女奁产权利在宋代社会当中的体现
1、从法律制度层面进行了充分保障
奁产从产生到支配的一系列过程当中,宋朝社会都有着相对应的法律制度来对妇女的权益进行保障。在宋朝人缔结婚姻关系的过程当中,女方需要向男方送上一张表明女方姓名、生辰八字等各方面基本情况的订帖,同时还需要在上面罗列娘家赠送的嫁妆清单,如田产、首饰、钱财等等,这也就是本文所讲的奁产。
虽然民间有着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谚语来说明女子在出嫁后就成了男方一家的人,但在奁产的所有权上,宋朝法律却明确规定其所有权是属于女子一人的。即便是女子的丈夫或者娘家人,也完全没有绕过女子本身来使用这笔财产的资格,甚至于当女子死后,这笔财产依旧不能被他人轻易动用,其严苛性可见一斑。
而对于丈夫来说,若是女子愿意将奁产送于夫家,夫家自然可以欣然接受;但如果他们在未经过女子同意的情况下就私自动用这笔财产,那么不但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同时也会受到世人的嘲笑。
尤其是在注重声名的古代社会,后者更是给予了那些心怀不轨者极大的震慑。如果日后夫妻离婚,那么女子便可以凭借前文所提到的订帖、依据清单上的内容来将属于自己的奁产索要回来,最大限度地保障女子权益。
值得一提的是,宋朝时期,当父母去世后,女子也有资格分得属于自己的一份遗产,“父母已亡,儿女分产,女合得男子半”。这虽然仍有一定的重男轻女成分,但相对于其他朝代来说无疑已经是巨大的进步。
除了国家明确规定的法律层面外,民间群体或机构同样自主创办了一些保障妇女奁产权益的规定。范仲淹在其所制定的《义庄规矩》当中就曾明确规定:嫁女支钱三十贯,再嫁二十贯。娶妇支钱二十贯,再娶不支。意思就是嫁女的一方第一次嫁女需要支付三十贯钱来作为女方的奁产,第二次嫁女则需要支付二十贯钱来当作女方的奁产,相比之下,男方的经济支出反倒要少一些。
南宋宰相赵鼎也曾在其《家训笔录》当中对奁产一事作出了明确规定,这从侧面反映出宋朝人对奁产的重视程度。因此,妇女对奁产的所有权在宋朝时期是可以得到充分保障的。
2、妇女在奁产的具体使用过程当中具有自主权
作为一笔财富,如果妇女仅仅能够做到将奁产保存在自己手中,那么我们便还不能说她对奁产真正具有所有权。因此,想要真正搞清楚这一点,还得看妇女对奁产的使用情况是如何的。纵观宋朝历史上的诸多记录,我们大抵可以发现奁产的使用目的分为三种:帮助夫家、商业经营与慈善活动。
帮助夫家自然不难理解,在夫家或者丈夫遇到困难的情况下,妇女用自己的奁产来帮助他们,同时也是在帮助自己。而且毕竟自己都已经与男子成亲,就算仅仅看在男女感情的份上,多半也是要伸出援手的。而当男子渡过难关取得成功后,整个家庭生活也将会迎来质的飞跃。
至于商业经营,则一般体现在购置房产和地产之上。一方面,奁产本身在有些时候就包括有地产和房产,这都是有一定价值的财物;另一方面,妇女可以支配奁产以购买房田,使自己所拥有的财富暴涨,更体现了妇女的交易自主权。值得一提的是,这些房产和地产有些时候也会被妇女用来帮助夫家或者夫家一些亲戚以渡过难关,其决定权完全在于她自己。
最后则是慈善活动,将钱财用于救民赈灾和修缮寺院上面,这既是出于自己的恻隐之心,也是为自身积德积福的行为。而从这些事情来看,妇女在使用奁产时的目的其实是较为多样的,有出于自身的利益考量,也有的是为了帮助他人,并非一昧地、完全地单独无条件付出。
此外,在宋朝社会,改嫁一事对妇女来说变得极为寻常。虽然“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这一言论正是出自宋朝,但该观念的真正固化却还是在封建制度更为固化的明清时期,所以宋朝妇女对所谓的贞节一事看得并没有太过重要。相对应的,奁产作为妇女的私有财产,自然也可以随着其改嫁的行为而跟随其移动。
甚至在有些时候,正是因为妇女自己就拥有一定的奁产,导致许多男子还会争相将其娶为妻子,这也是繁荣的经济对当时人们思想观念的冲击。到了元朝之后,携带奁产改嫁就成了一件受到严格限制的事情,到了明清之后更是如此,与宋朝宽松的社会环境相比起来差之甚远。
三、总结
总的来说,在宋朝发达繁荣的经济生活之下,许多我国古代较为传统保守乃至于是腐朽的观念都受到了巨大冲击。妇女不再被当作仅仅是家庭的附庸,甚至因为奁产的出现,使她们的社会地位还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不少,这也从侧面反映出财富对一个人的重要性。
也许财富不能成为衡量一个人的唯一标准,但如果拥有财富,那么也将会为这个人的正常生活提供很大保障。而宋朝作为一个封建社会,更是能够在这方面定下如此多的条条款款,这同样也是极为难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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