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迈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新步伐

2020-01-06   国际在线陕西频道

2020年1月2日上午,西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动员大会在西咸大厦组织召开。

西咸新区管委会主任康军、西咸新区纪工委书记姜志华、西咸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刘优军参加了此次动员大会。西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各新城、园办分管综合行政执法负责同志等共计280余人参加会议。

西咸新区管委会主任康军发表讲话 供图 西咸新区管委会

康军表示,西咸新区作为陕西省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工作任务分工,稳妥推进改革试点,真正达到新区新城一盘棋、部门之间一条心、上下拧成一股劲,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要完善权责清单,逐条逐项梳理执法事项,厘清综合行政执法权责边界,科学处理好统和分、放和留的关系,进一步优化顶层设计,做好制度保障,最大化发挥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效能,为全省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打造“西咸样板”,做出西咸贡献。

部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代表面向国旗宣誓 供图 西咸新区管委会

据了解,2019年10月初,陕西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西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西咸新区作为陕西省首个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制定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率先将辖区内市容环卫、公园绿化、建筑市场、交通运输、房屋管理等15个方面550项行政处罚及相关联的16项行政强制事项纳入《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西咸新区还出台了《西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分工办法(试行)》和《西咸新区行政管理与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规则(试行)》,明确了行业主管部门强化履行监管职责,从源头减少违法行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实施末端处罚,按照决策权、监督权、执行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转变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方式,实现政策制定、行政审批、监督检查与行政处罚职能相对独立。

执法事项纳入综合行政执法后,对于减少执法扰民,提升治理效能,改善队伍形象,规范业务开展具有全面促进作用。接下来,西咸新区将按照“成熟一项、集中一项”的原则,继续健全协作机制,加强队伍和信息化建设,加大保障力度,积极探索在更大范围内推行综合行政执法,全面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