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得更加隐蔽的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采用诸多“软暴力”手段进行违法犯罪

2019-08-11   条码新鲜事

本期封面由2个故事组成,一个是《不容他人的“协会”》,一个是《戴着“公司”帽子的高利贷团伙》。这两起案件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犯罪嫌疑人采用诸多“软暴力”手段进行违法犯罪。


犯罪嫌疑人采用了哪些“软暴力”行为?

“软暴力”是否可以定罪?

警方在侦破中,遇到哪些困难?

故事一

不容他人的“协会”

2017年9月11日,朱某邀约了二十多人,来到红塔区李棋街道的一家餐馆,搬走了店内的消毒餐具。警方以这一案件切入,对红塔区餐馆开展了大规模的走访调查。调查发现,在玉溪红塔区内,有类似遭遇的餐饮店不在少数。



“大概有20多家吧,有的可能不止一次,有的可能是两三次都被这样抬过或者直接把砸了。”——办案民警 郭警官

餐馆的消毒餐具被人强行拉走,原因何在?

这些拉餐具的是些什么人?

使用“软暴力”手段打压竞争对手

2013年,经过半年多筹划,8家洗碗厂私下达成合并协议,成立了所谓的红塔区餐消协会,将消毒餐具统一定价。合并之后的洗碗厂很快占领了玉溪红塔区的消毒餐具市场。

“我们做的一碗一个桌,做的是5毛钱一套,但他们可能做的在7毛多,7毛五,一套碗相差就在两毛多。”——受害人覃某

因为覃某提供的消毒餐具价格更低,他很快在红塔区打开了市场,也让何某等人感受到了压力。何某等人决定和覃某商谈,劝说覃某退出市场。几次商谈不欢而散。渐渐地覃某发现对方的态度开始有了变化。

“大概是在2017年七八月份,当时开了股东会,王某和何某召开了股东会,正式以市场维护费,就5000块一个月给“葱疤”(犯罪嫌疑人朱某),让他随叫随到,随时需要的话随时叫着人过来帮我们做事情。”——办案民警郭警官

眼看覃某并没有退出市场,朱某的行为也愈演愈烈。从最开始的搬走餐具、威胁,到后来的暴力打砸。

“我们送进去,我们人才走了,他就叫人进去,抬的抬走一些,还有的就直接摔在地上。就摔在饭店门口。”——受害人覃某

“当时还有人向我们报案说他运送覃老板碗筷的过程中,被人骗到冯井村的高速公路桥洞下,突然冲出10多个人全部把他的碗砸了。”——办案民警郭警官

在这起案件中,黑恶势力的暴力特征逐渐弱化。面对包装得更加隐蔽的犯罪组织,也给公安机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挑战。公安机关是如何破案的?在侦破中遇到了哪些困难?王某、何某、朱某的行为,会受到何种定罪处罚呢?

故事二

戴着“公司”帽子的高利贷团伙

2015年4月,王某注册了江川中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主要为项目投资及对所投资的项目进行管理等方面。

“跟他实际经营范围是不符的,实际经营的就是以放高利贷为主,然后公司作为他成员聚集或者平时没有什么事的时候在里面的,算是一个工作的地方,只是以这个为依托,或者以这个隐蔽的方式来做高利放贷事情。”——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 贾孝明

采用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方式追债

“蒋某他当时是向人借了三千块钱,他先期通过社交软件每天定期把利息转给对方,后来他因为没有钱来偿还,然后就采用躲,躲着他们不接电话。”——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 贾孝明

被找到后,蒋某被带到一间出租屋。趁看守人员不注意,蒋某借机逃跑。在江川大街街道明珠路附近,对方追了上来并掏出刀刺向蒋某,情急之中,蒋某立即跑向路边的流动警务站求助。

凌晨两点,民警将蒋某送回家中。有人一路开车尾随来到蒋某家小区附近。

“民警走了以后他们就从两辆车上下来对蒋某进行追打,然后王某这个团伙的成员,就把蒋某带到江川烈士墓的空地处把他拉下来,把他身上的皮带解下来,然后用皮带(捆住)手脚,对蒋某进行殴打。”——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 贾孝明

殴打导致蒋某肋骨骨折刺穿了肺部,经鉴定为轻伤一级。

王某的“放贷集团”是怎样发展壮大的?他们将受到何种定罪处罚呢?

“因为在之前的法律上规定,采用“软暴力”这种是不入刑的,不定为犯罪的,在去年2月份出的,两高两部出的司法解释才有明确的规定,这种是纳入软暴力犯罪。”——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 贾孝明

2018年年初,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出台的《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把“非法高利放贷”行为列为打击重点,同时也专门提到,要依法惩处利用“软暴力”实施的犯罪。这也就意味着,威胁、恐吓、滋扰等曾经游走于法律边缘的软暴力催债手段,也将依法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