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企“虚开”“受贿”成打击重点
两票制背景下,仍有医药企业通过明暗相交组合途径“虚开发票”,加上康美药业、步长药业的警示,财政部的查账风暴持续进行中。
近日,天津市财政局公示会计评估监督检查企业名单,涉及13户企业为市级检查单位,包括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生物化学制药两家药企。
而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近日也陆续公布了数起虚开增值税发票的税务处罚、处理决定书。
多家企业在没有真实的业务交易情况下,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其中6家咨询、酒店管理、广告公司被认定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甚至出现咨询公司走逃失联的现象。处罚告知书还列出了购买这些虚开发票100多家单位的名称,同济堂医药有限公司、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在列。
违规手段“万变不离其宗”
在今年1月份召开的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提到,虚开类案件仍然是涉税违法犯罪打击的重点。由于医药行业药价高、虚开发票现象较为严重,2019年5月14日,财政部和国家医保局联合开展的医药行业查账风暴开启,随机抽取77家药企开展医药行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并于8月31日前上报检查材料。
从监管局检查的名单来看,共涉及15家药企,包括恒瑞医药、复星医药、上海医药、步长制药、华润三九5家上市医药龙头,以及赛诺菲、施贵宝、礼来3家国际知名企业;31个地方财政厅(局),每个单位各检查2家药企,共62家企业,这其中涉及智飞生物、同仁堂、天士力、石药集团等22家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
有媒体报道称,医药企业接受虚开的增值税发票基本以费用类为主,虚列期间费用,其结果不仅是偷税,还影响到企业的利润等业绩指标。
据不完全统计,湖北、安徽、北京、福建、河南、甘肃、江西、陕西、黑龙江、贵州、四川等省份,在财政部门部署对77家医药企业进行查账的前后,也都发布通知,重点针对医药行业开展信息质量检查。
吉林涉及的公司包括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公司、吉林通海制药有限公司。山东省监管局已开展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进点会。
而在7月初国税总局武汉市税务局稽查中,已经查出恒瑞医药、盘龙药业、南京正大天晴制药有限公司、沈阳三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等企业有商贸公司为其虚开了增值税普通发票。
虚开发票名目
费用类别(明):咨询费、会议费、住宿费、交通费、宣传推广费;
实际用途(暗):药品销售各个环节的回扣。涉及招标机构、医院负责人、医药代表、医生等。
有相当数量的酒店管理公司没有实体店的管理公司,或者是为酒店提供管理服务的咨询公司。财政部本次检查也特别提出,要针对会议费、住宿费套现的行为进行检查和穿透。
近两年来,药品批发零售企业的数量确实不降反增。国家药监部门的统计年报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11月底,全国共有《药品经营许可证》持证企业47.2万家,到2018年11月底,增长到50.8万家;其中,2017年批发企业1.3万家,2018年则上升到1.4万家。
多家上市药企在其2018年年报中均表示,随着两票制等政策推行,公司面临回款、产品推广方面的困难。虽然应用场景有了新的尝试,但万变不离其宗,都是为虚开发票提供便利。
在“两票制”的执行层面,不少医药企业由于成本、观念和技术等原因无法适应,从而导致虚开发票风险。
实际上,医药企业一直是虚开发票的“大户”,2019年4月,北京市税务联合公安、银行、海关四部门联手开展打击虚开骗税两年专项行动。
销售费用成核查关键
药品流通环节包含采购、生产、推广、销售等部分,要检查相关交易是否真实存在及合法合规,对销售费用的核查必不可少。
此次全国性和地区性的检查要对医药销售环节开展“穿透式”监管,被检查单位收入、成本、销售费用、与大股东账务往来等4方面作为检查重点之外,还会通过查账项目所对应的药企的规避手段来核查。
例如,5月30日,有媒体就发布了名为《独家|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 康美药业遭税务稽查》的报道,称业内人士认为,中医药企业可以虚构中药材成本,亦给药企之间的虚假贸易,留下巨大操作空间。
销售费用作为检查重点也极为关键。令人意外的是,300家Wind A股医疗保健类企业中,有264家在2018年的销售费用反而高于2016年。其中,三分之一的医疗保健企业近三年的销售费用翻倍。
从2018年年报看,销售费用超过60亿元的公司达到5家,总金额达超过400亿元。
其中,已经出现财务问题的辅仁药业和步长制药,销售费用都远超过研发费用。
辅仁药业2018年研发费用2.3亿元,销售费用8.2亿元,分别占营收的3.6%和13.0%。步长制药2018年研发费用4.8亿元,销售费用80.4亿元,分别占营收的3.5%和58.9%。
同时,还需要注意的是,此次财政部联手国家医保局查账,目的还不止销售费用,以及其背后的行贿问题,还有更进一步的成本调查,价格发现。
有媒体统计,2015年至2018年间,步长制药涉及至少3起行贿案件,包括福建上杭的两起和湖南益阳市的1起。
案件纵览
案例1:诺华制药
今年初,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下称“诺华制药”)5名医药代表人员卷入虚开发票案件宣判。早在2018年4月,一名自称是诺华医药代表的人在知乎上发帖,实名举报诺华制药涉嫌临床带金销售。这位名叫张函的医药代表发现,诺华制药的很多老员工,都跑到北京房山区的天山美食城、百川美食城开“假会议”,实为买发票去套现,套现金额从几百元到几千元不等。诺华制药随后对员工虚开发票事件作出公开声明,表示公司相关部门正针对此事进行调查。
2019年初的判决信息显示,2016年上半年开始,诺华制药医药代表何某持续在中间人郭锋那里买发票。何某通过电话跟郭锋说用餐金额和人数,郭锋让何某拿着公司发的银行卡去西城区西直门的金贸大厦,将银行卡交给一个女孩后就不用管了,按照惯例三四天后就可以将银行卡和发票、POS单、餐饮点餐单一块取回来,郭锋会按发票金额的20%进行收费。其余几人均是如此。
案例2:新泰医院
山东省新泰市人民医院(下称“新泰医院”)作为第一批医改试点医院实行药品零差价销售,实行医改后医院想保住一部分药品差价,于是选择国有药品供应企业华润公司,将药品差价留在医药公司供医院支取和花费。
裁判文书网信息显示,由于华润公司为国有企业,财务审核要求比较严格,因此购买了瑞德公司,由新泰医院和华润公司各派一人作为瑞德公司的股东,新泰医院将回扣款直接留在瑞德公司,报销支取。后来,新泰医院以瑞德公司之名以国有资源有偿使用费的名义将回扣款上交到新泰市财政局,新泰市财政局将回扣款再全额返还给新泰医院。
最终,事情败露。新泰医院被判构成单位受贿罪,医院时任党委书记、院长陈某某也因犯单位受贿罪及受贿罪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40万元。
案例3:天欣达
武汉天欣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欣达”)等11家公司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这些发票流入了同济堂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济堂医药”)、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豪森”)等95家医药器械公司。譬如,武汉渝之荣宇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渝之荣宇公司”),在没有真实的业务交易情况下,对江苏豪森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19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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