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第十三场专题新闻发布会召开,市民政局通报了全市民政部门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并就市民最为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了解答。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市民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全市防控工作的统一部署,扎实抓好和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较好服务了全市防控工作大局。
目前全市共有养老机构163家,入住老人4837人;敬老院213家,入住特困供养对象7098人;福利机构14个,各类服务对象987人;救助站11个,在站268人。“三院一站”全面实行家庭式看护、保姆式服务,既做好了疫情管控工作,又安排好了生活。401家机构全部实行封闭管理,不进不出;每天体检,实时监测体温,实行疫情“零报告”;开展卫生大扫除,保持环境整洁;照顾好生活,备足日用物资,各敬老院储备主粮保证一个月供应,鼓励敬老院发挥院内菜园优势,多数敬老院基本实现蔬菜自给。全市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入住对象13190人、服务人员2739人,无疫情发生。
全面救助安置流浪乞讨人员。流浪乞讨人员多数来历不明、身份不明、流动性大,疫情防控风险较大,市民政局组织开展了全市流浪乞讨人员疫情防控专项行动。市县乡村四级联动,进行拉网式排查,出动巡查车辆58辆,参与巡查2595人次,城市乡村、大街小巷巡查989次,对流浪乞讨人员进行了全面排查登记,逐个落实救助安置工作。
对散居困难群体开展志愿服务。各地普遍采取了封闭式管理措施,为保障散居困难群众在这一特殊时期的生活,市民政局安排以村(社区)为单位,组织包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对辖区内孤寡、重残困难对象提供“五保”服务。对散居困难群众生活状况进行全面排查,逐人登记,并号召城乡社区志愿者为他们开展生活照料服务。截止目前,全市共对2447名因孤寡、特困、重残等原因不便外出需要照料的困难群众进行生活照料;共有1651名志愿者对困难群众开展照料服务。
启动城乡低保、“政福保”、“政康保”、临时救助快速办理机制,凡因疫情造成生活困难的,立即落实救助政策。“政福保”针对疫情防控出台专项赔付政策:对因感染新冠肺炎而导致死亡的,给予5万元赔付;对定点医院参与抗击疫情的医护人员,因感染新冠肺炎造成身故的,每人赔付30万元,因新冠肺炎感染造成残疾的,按照国家工伤等级赔偿比例进行赔付,最高赔付30万元。目前“政福保”已救助新冠肺炎亡故对象2人,每人5万元;救助因疫情防控工作劳累牺牲2人,每人5万元。
殡葬活动进行特殊管制。通过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第九号公告,疫情防控期间,对全市殡葬活动实行“五禁止”管制:禁止吊唁活动、禁止祭祀活动、禁止举行遗体告别仪式、禁止殡仪服务站人员聚集活动、禁止殡葬活动大操大办。
指导市慈善总会启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募捐活动,利用线上和线下捐赠两种方式,接受善款捐赠和医用、通用防疫物资捐赠。所募款物根据捐赠者意愿和市防控指挥部调度,统筹安排使用,捐赠款物接收和使用情况全部公示。截止2月24日15:00,我市慈善组织累计接收社会捐赠款物3280.6万元,其中市慈善总会接收款物1948.18万元,包括捐款1575.1万元、物资价值373.08万元,为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重要支持。
全媒体记者 吕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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