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这两天有个小伙伴私聊我,询问单位停工放假期间的工资和保险问题,我觉得很有代表性,便整理发出来给大家分享一下。
最近几年经济环境不景气,美国又恶意挑起中美“贸易战”导致部分行业、产业经营形式更加低迷,再加上有些行业、企业自身存在经营不善等原因引起停工破产或停工整顿(检修)等。企业出于减少成本支出的考量,都会选择给员工放假,那么问题来了,单位放假期间是否应该给员工发放工资和缴纳社保呢,答案当然是确定的--必须必。现分析如下:
当当当当,照例祭出法律依据,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是我们一贯的宗旨。
《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89号)第十二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解读如下:
1、本法律条款虽然颁布年代久远但目前仍继续有效。
2、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指一个月,也就是说:因单位原因停工、停产时间在一个月内的,单位需正常支付工资(也就是以前每月全勤工资)。
3、停工若超过一个月的,双方可补充协议协商这期间的工资,但若劳动者正常提供了劳动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
4、若停工超过一个月的,且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这里指的有关规定,各省市标准是不一样的,这里特地举一个例子,大家看一下。
例子:
《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企业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劳动者没有到其他单位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
也就是说在单位放假期间没有安排你工作的,你不得到其他单位工作(当然了,一般偷偷的,单位也不一定知道,哈哈)单位才给你发工资。
怎么办,照例拿出法律的武器怼他,可直接收集相关证据到当地劳动执法检查部门举报。
好了,今天分享就到这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点关注,不迷路,明天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