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的消息是已经找到了嫌疑人尸体,但据说,尸骸被火烧过,枪支也被烧毁,这就更是蹊跷,按说,嫌疑人犯下大案,走投无路自杀是说得通的,但手中有枪,给自己一个痛快的不行吗?为何要把自己烧死那?(这个还希望谁能够给补齐,笔者真想不到)
但北安警方的最新通报中并未明确魏某某是否是持枪杀人后畏罪自杀。真会说话,自杀后死了的人可能把自己烧了吗?天塌下来也是另外有人把他烧嘛!那么,烧他的人是怎么第一时间找到自杀了的他的?找到后为啥不去领10万奖金而要烧了?不管是法律角度和是其他,他又有什么理由烧?烧的目的是什么?有了这些问题,答案再清楚不过了:毁尸灭迹!那么,说明下毒的另有其人,或者是雇了他,然后利用各方的利益关系再杀人,接着再杀当事人…这是一个典型又简单的案中案…赶紧抓紧了布网,不要让任何一个坏人逃脱!
假设:真正的凶手杀人,这个背锅的也被杀了才放火烧的。第一用火自杀不如用枪自杀,第二用火自杀也不需要把枪烧了,第三,用火自杀有痛苦挣扎奔跑痕迹。 疑点:枪和子弹哪儿来的?枪里是否还有子弹?自杀的人身上是否还有子弹?自杀的人是否还有其它伤痕?同村是否还有养牛户?或者想要占有牛场的农户?
反正我还是一头雾水、我觉得有一下几种可能:
1 牛贩子自己或让他人下毒(分赃诱惑)为买便宜的死牛,阴差阳错下让养牛村民各自怀疑酿成惨案50%可能性;
2 魏某以前与其中养牛的人有矛盾故意下毒报复可能性30%;
3其他村民与其中一个或多个被害人有过往矛盾下毒报复魏某成了替罪羊的可能性占10%,;
4 魏某想用毒药捕猎野生动物或贩卖或自己食用不小心心毒害了别人的牛可能性9%(村民应该都熟悉各家的牛平时活动范围,如果魏某无心报复,那他应该能考虑到下毒可能带来的危害,但他没太担心下毒其它动物误食的后果,纯属心大酿成毒害其他人的14头牛的后果,其他养牛的受害者村民帮助被毒14头牛的养牛村民说话并谴责魏某,知道他以前有下毒捕杀野生动物的行为,所以认定他是下毒的,于是用相同手段报复魏某,魏某一不做、二不休把骂他的和他怀疑下毒的对象都杀害了!);
5其它情况1%
看不懂,前因后果联系不起来。毒死别人的牛,再把对方给杀了。什么仇什么怨啊?还有嫌疑人怎么会把自己给烧死的,自杀不应该是用枪自杀吗?嫌疑人却用了最痛苦的方式,不合理啊。脑子里的画面,站在一堆草上,左手拿枪右手拿个打火机。
农村这种事二十几年前就普遍存在,很顽固的,也就是要穷一起穷,你养鸭养鸡什么的不能一家富,要不然被毒死的多,早年孤自游行(常住农家,去的地方偏没旅馆)亲身就遇到一次,听到的也多,基本集中较落后地方,那种思想很根深,一点办法都没有,就象大衣歌,一个老太就能公开很自常躺他门口要钱还理由充分,道理一样。很可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