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宣判现场(仁怀法院供图)
记者 任然
今年4月30日,仁怀市人民法院对刘锡勇等15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及袁永欢犯开设赌场罪一案,苟春元、陆超凯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及周进涉嫌开设赌场罪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刘锡勇获刑25年,其余被告人也分别获刑。一审判决后,刘锡勇等11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随即对该案进行审理。近日,遵义中院对该案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网罗众人实施违法活动 十数年间犯下多项罪名
仁怀法院于今年4月底分别对两起案件进行了开庭审理。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刘锡勇于2003年成立遵义红四方货运有限公司后,先后结识了在遵义市火车站一带混迹社会的肖文斌等人。此后,刘锡勇等人通过一系列违法行为,在火车站一带树立起了敢冲敢打的“江湖声望”。
2006年至2017年期间,刘锡勇以其开设的红四方货运公司、皇马浴都、永利国际水会、凤凰大酒店为据点,大肆吸纳、网罗了10多名社会闲散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通过安排人员参与其名下公司的经营管理,指挥成员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刘锡勇及其犯罪组织确立了在遵义城区的强势地位及“威名”,后来该组织的影响甚至扩至播州区、仁怀市、凤冈县等地,而刘锡勇在组织中的地位和个人威信更显强势,成了组织成员公认的“大哥”。
2015年,被告人苟春元在澳门赌场赌博时欠下刘锡勇高利贷无力偿还,后二人商议由刘锡勇出资与苟春元在汇川区浩鑫温泉开设赌场。苟春元、陆超凯自此加入刘锡勇犯罪组织,最终形成了以刘锡勇为组织领导者,肖文斌等5人为骨干成员,苟春元等6人为积极参加者,还有多名参加者,成员相对固定、层级明确、组织严密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仁怀法院一审认为,该犯罪组织通过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歹,残害群众,对红花岗区、汇川区、播州区、凤冈县等地的社会秩序和公众安全造成严重危害,严重侵犯公民的人身、财产权益,严重扰乱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4月30日下午,仁怀法院一审判决刘锡勇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强迫交易罪、保险诈骗罪、高利转贷罪、行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郭干杰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零6个月,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周天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115万元。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年到12年零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10万元到105万元不等罚金。
遵义中院终审裁定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审判决后,刘锡勇等11人不服判决,上诉至遵义中院。遵义中院随即依法组成合议庭对该案进行了审理。
经过审理,遵义中院对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予以确认,认为上诉人刘锡勇等人长期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形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社会生活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上诉人郭干杰等人加入该黑社会性质组织,接受组织领导、管理,参与组织违法犯罪活动,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对刘锡勇及其他上诉人、原审被告人的定罪量刑,准确适当,审判程序合法。
近日,受遵义中院委托,仁怀法院就原审被告、本案上诉人刘锡勇等人涉黑案进行二审宣判,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此外,准许了原审被告、本案上诉人苟春元、陆超凯撤回上诉。
编辑:卢龙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