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阳县一公司对扬尘物料未有效覆盖被罚1万元

2020-05-02     保定新闻广播

4月30日,保定市生态环境局向曲阳县兴建混凝土有限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公司对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采取有效覆盖被罚款壹万元。

该公司位于曲阳县东旺乡支曹村村北。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贮存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不能密闭的,应当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规定。(来源:保定新闻广播。未经允许不得复制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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