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开启十一旺季销售,但全国各针对电动车整治不断深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也大动作不断,先后颁布了政策,重点打击电动车行业违法行为!以下三大行为一旦被查,后果不堪设想!
一:非标电动车、不合格电池、充电器等,工商局抽检!
近日,某地分局与城管、交警、市场监管部门联合行动,出动执法人员160多人,对当地电动车销售市场进行集中检查整治,现场查扣百余辆问题电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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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全国各地工商局将加大对电动车、电池、充电器等的抽查力度,对消费者关心的安全指标和主要性能指标进行针对性的检验,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和电摩等国家相关标准禁止销售,否则吊销营业执照和罚款。
二:严查3C认证、电摩资质,国家严格监督!
新国标、3C认证、电摩三大政策新标准已经当下市场销售必备。不久前有消费者举报,受到了当地市场监督局的高度重视,一共查处近百家电动车销售门店,查处超标电动车三百多辆,全部责令商家停止销售,并返回厂家。
无论是国标车,还是电摩、轻便电摩,光有产品目录,没有3C认证,并开始生产、销售,是严重违法行为。一经查处,不仅要取消相关证书,严重者还可能会封厂、罚款,或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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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全国多地市场监管部门,还推行“有奖举报”的政策,经销商切勿铤而走险啊!
三:央视严正声明,禁止虚假宣传!
近日,中央电视台广告部再次以红头文件的形式发过严正声明:我部严正声明,中央电视台广告部从未向任何一家企业颁发过“央视上榜品牌”、“CCTV 上榜品牌”、“央视展播品牌”、“中央电视台榜上有名”、“央视广告品牌”、“CCTV 广告支持”、“央视推荐品牌”、“CCTV 最佳雇主”、“CCTV 宣传品牌”等称号或证书。此类企业的行为从未得到过中央电视台的许可和承认,望广大消费者不要受到错误的引导。
在品牌宣传舆论监督方面,国家也是频繁出招,电动车行业是重灾区,行业内有着众多“名牌产品”“著名商标”等,这些都是厂家用来宣传的好手段!在1月初,市场监管总局局长在接受采访时透露,对于过去评名牌、评著名商标的政府行为,也全部一律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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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在此提醒广大电动车厂商,一旦虚假宣传被工商部门查证,根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不仅会责令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还会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这个十月,预计市场上突击检查、明察暗访、各类举报肯定不会少,请经销商千万注意选择合法的品牌,销售合规的车辆,做诚信生意,优胜劣汰后,还有很多机会留给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