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在机关事业单位干满15年,现在退休了,有没有退休金?能提出这个问题,说明该人按法定年龄退休时,却没有退休金,想要主张自己的权力。
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要想领取养老金,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按法定年龄退休,即男满60岁,女工人满50岁,干部和自由职业者满55岁。二是养老保险缴费必须满15年。如果已经退休但没有养老金可领,证明在岗时未缴纳养老保险,或者养老保险未能缴够15年。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无论是企业人员,还是机关事业单位的合同工、临时工,在参加工作当月起,用人单位都应该为其建立社保账户,按时足额为其缴纳“五险一金”。这是用人单位应尽的义务,也是劳动者依法应该享受的权力,任何人都不能以任何理由剥夺。更不能因为是临时工或者合同工,就漠视劳动者的权益。在法律面前,所有劳动者一律平等,公平公正享有权力,没有正式职工和临时工、合同工之分。
另外,在机关事业单位干满10年以上,就属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工,干满15年退休,无论何种身份,何种情况,与单位有没有签定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都有责任和义务为劳动者提供社保保障,包括缴纳养老保险。如果单位违规没有缴纳,或者没有按时、足额缴纳,劳动者可以直接向社保部门提出申诉,要求查处。社保部门经查实后,强制要求用人单位依法补足未缴纳的社保费用,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滞纳金、利息等费用,如果违法情形严重,还要承担一至两倍罚款。个人只需要按照规定,补足自己应该承担的部分即可。
如果对社保部门查处结果不满意,可以提请劳动仲裁,或者直接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社保部门的调查和结论,依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