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机构改革进展如何,事业人员能随改革转参公或者公务员岗位吗

2019-10-17   公事吧

乡镇机构改革原来预计在今年年中就会全面开展,年底前就应该可以完成,但一直有推,上面也没有明确的政策或者是实施方案,致使乡镇机构改革一延再延。目前,有部分地区已经完成了试点改革,有成立四到五个党政机关办公室,三到五个事业机构,根据各乡镇实际需要,和经济发达镇等条件确定。

目前确定的,是乡镇综合执法队伍的建设。行政执法以县区为主,乡镇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综合司法所、工商所、国土所、食药所等机构,整合成立综合执法队,为副科级机构,部分为正科级机构,统一实施乡镇范围内所有的执法职能。县区各主管部门,将可以由乡镇审批或者监督、奖惩的职能,全面下放到乡镇,由乡镇自主执法。不能由乡镇自主执法的,由乡镇配合县区主管部门执法。综合执法队伍为公益一类,参公管理,其执法队伍建设,要求干部身份,参公管理,同时还具备执法资质。

乡镇其他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设置,目前只是在试点,现在的经济、社会、卫生、农技、政务服务等机构,肯定在保留之列。职能弱化的,比如计生服务等,会随机构改革撤销,和县区以上保持一致。职级强化的,比如农业农村、医保、退役军人事务等职能,也会在机构改革中得以加强和体现。原事业单位承担的生产经营职能,也会全面改企,使用的自收自支编制、自定自筹类编制也都将随之全部收回,不再使用。

乡镇机构改革后,将以乡镇党委、政府管理为主,县区主管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原来的事业人员基本上没有可能进行政执法的参公单位,随机构改革参公管理,除非通过招考程序。县区已经参公的事业人员都无法安置,更不用说直接随机构转参公,进行政执法机构了。进不了参公单位,更进不了党政机关,成为公务员。除非是招考、公选,或者晋升到事业单位任实职满两年后,年龄不超过40岁才可以调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