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3日,云南保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保腾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民警接到五合收费站工作人员报警,称一辆大货车严重超载,请求出警协助。大队民警了解情况后,立即前往现场。
中午13时许,民警到达现场后,通过调取监控,并与当事人进一步了解情况后,发现该货车载货质量超过核定载质量的百分之五十以上(核载27吨超载19.5吨),民警立即扣留该货车,并责令该驾驶员消除其超载的违法行为。经过民警的协助,将其超载的货物卸下,并让驾驶员15日以内到保腾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处理超载的违法行为。
保腾交警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高速公路严禁货车超限超载,如有以下违法情况,交警将给于相应的处罚: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给予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
【李志臻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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