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有献
各大电商正为“双11”激战正酣的时候,电商平台之间的一场“三英战吕布”大戏,也正在上演。
“三英战吕布”是《三国演义》中的精彩故事,讲的是刘关张三兄弟大战猛将吕布的事。
而这里讲的“三英”,是电商平台的京东、拼多多与唯品会。他们都有腾讯的血统,腾讯分别持有他们8%至18%不等的股份,因此他们属于腾讯系。
而被围攻的“吕布”,则是大名鼎鼎的天猫,是阿里系的。
事情的缘由起于天猫。
天猫要求平台上的商家,必须“二选一”。
何为“二选一”?通俗地讲,就是“一夫一妻制”:你在我天猫上开了旗舰店,就不能再三心二意了。
这种让商家与电商平台捆绑在一起排挤他人的做法,触动了其他电商平台的奶酪,于是联手状告天猫。
至于天猫的做法,是否违反《反垄断法》或《反不正当竞争法》,自有法官和法律专家去判定,不在我们的讨论范围。
只想问一句:天猫与商家签订的“一夫一妻”合约,是自愿的还是被强迫的?这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
不过,此文主要讨论的是,为什么电商平台之间会出现“三英战吕布”的局面。
我认为,有两个原因必须要点出来。
第一,电商原来是分食实体店的蛋糕,因此市场的矛盾焦点,主要集中在线上与线下。因此,电商平台之间,大体相安无事。
而现在呢,线上的增量已经大幅放缓,电商平台要获得高速度发展,必须要抢夺对方的市场份额。因此,彼此间的摩擦与纠纷,日趋激烈。
第二,老牌电商与新锐电商之间,原本强弱悬殊,新电商对老电商的霸主地位尚不能构成威胁。因此,大家也相安无事。
而今呢,新锐电商的快速发展,已经到了要抢夺“大王旗”的地步。因此,限制与反限制,封杀与反封杀,就愈演愈烈。
事实上,“三英战吕布”的背后,是互联网二巨头阿里和腾讯之间的江湖盟主之争。
阿里是“电商之王”,腾讯是“社交媒体之王”,两者各有所长,亦各有所短。但他们都觊觎对方那块油水肥厚的领域,于是就通过参股或扶植各自领域的新秀,去蚕食对方的领地。
所以说,电商之间的角逐,其实是背后大佬之间的“掰手腕”。
而对消费者来说,他们之间的较劲越激烈,促销或打折的力度就越大,所能得到的实惠就越多。
不过,从行业良性发展角度来看,他们之间的围攻动作,似乎有些过猛。
那么,友商之间如何良性相处呢?友商之间能否做到既相爱又相杀?
“一枝独秀不是春,万紫千红春满园。”最近小米雷军的一段话,可作为答案。
雷军在谈到小米与华为竞争时说:世界上最懂你的人是友商,最爱你的人也是友商,我们与华为携手同行,相爱相杀。
相爱相杀,和而不同,这才是商道。但愿是,“渡尽劫波兄弟在,相逢一笑泯恩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