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运载电子废物车辆被潮阳交警查处

2020-01-08   法治潮阳

2019年12月28日晚23时许潮阳交警大队第四中队民警在234省道关埠路段夜查超载车辆工作时发现车牌为渝GB56**的大货车有超载嫌疑,于是引导车辆接受检查。

经检查驾驶员及车辆证件齐全,但运载货物为废旧电容电子元件,涉嫌运载危险废物,执勤民警立即将检查情况上报分局环保执法部门。

根据交警移交的线索(经区生态环境局认定运载物为危险废物,重量12.58吨),公安环保执法部门在贵屿镇查处一无证照从事废旧电子废物收购销售工厂,案件正在办理中。

交警部门提醒: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从事危险废品的收集、运输、贮存、处置的经营活动,必须领取危废物经营许可证,禁止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危废物品的收集、运输、贮存、处置经营活动。

来源:潮阳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