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获刑19年,这一专门从事违法放贷的涉黑犯罪团伙13人获刑!

2020-04-10   法治潮阳

近日,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朱利军、戴辉军、王议价等13名被告人涉黑案,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妨害作证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朱利军有期徒刑十九年;判处被告人戴辉军、王议价有期徒刑十七年。其余1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三年至一年二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初,三人在明光市成立响叮当小额贷款公司,专门从事违法放贷活动,并指定专人负责,陆续招纳了多名骨干成员加入。


为攫取高额非法利益,响叮当小额贷款公司逐渐完善非法放贷技巧、讨债方式,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零用贷”“快捷贷”等业务,以无抵押、无担保、利息低等为诱饵吸引被害人借款,继而以收取“上门费”“服务费”等理由诱使被害人签订明显不利的借款协议、虚假的房屋租赁合同等。

该组织依托公司化模式进行日常管理,通过非法放贷有组织地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致100余人人身、财产被侵害,并在当地不断积累声势、影响,致使被害人因内心恐惧不敢反抗、害怕报复不敢报警,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朱利军、戴辉军、王议价三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采用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进行犯罪活动,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法院遂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