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抱团发展 释放叠加效应
——铜仁市“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组织方式助力脱贫攻坚
3”助力农村产业发展 带动7.1万户贫困人口增收" inline="0">自2018年贵州省委作出“来一场振兴农村经济的深刻的产业革命”重大决策部署以来,铜仁市牢牢把握农村产业革命“八要素”,认真践行“五步工作法”,重点围绕生态茶、中药材、生态畜牧业、蔬果、食用菌、油茶“六大”主导产业发展,大力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组织方式,形成“1+1+1>3”的聚合增益效应,为按时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有力的产业支撑。截至2018年底,全市有龙头企业924家,有合作社11.33万家,完成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206.45万亩,有效带动7.1万户22.5万贫困人口增收。
3”助力农村产业发展 带动7.1万户贫困人口增收" inline="0">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充分发挥牵引带动作用。一是着重培育一批。积极培育和做大做强现有农业龙头企业,重点扶持对特色产业带动能力强的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支持农业企业强强联合、同业整合、兼并重组,支持市内非农业企业在转型升级中投向农业产业化发展,着力打造一批具有完整产业链、较强竞争力和较高知名度的行业领军企业。2018年,全市57家企业通过评审升级为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贵州梵净山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成功升级为国家级龙头企业。二是大力引进一批。梳理一批拟从中西部扶贫协作对口帮扶城市引进的优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清单,重点引进一批全国百强农业龙头企业投资发展农业产业。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主导或参与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制订,支持龙头企业创建和打造自主品牌。2018年,成功引进北京顺鑫思南3万头肉牛养殖项目、特威比希望松桃欧标猪肉深加工项目、英国太古思南茶叶加工项目落地实施,提升了产业竞争力。三是着力打造一批。支持农业龙头企业按照“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运营模式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形成以龙头企业、合作社和农户等农业经营主体分工协作为前提,以规模经营为依托,以利益联结为纽带的一体化农业经营组织联盟,支持市内非农企业、国有平台公司等投身农村产业发展,鼓励科技人员、专业大户等合法合规领办龙头企业,真正在农业领域形成大企业顶天立地、中小企业铺天盖地的格局。截至目前,全市有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家、省级127家、市级273家、县级521家。
3”助力农村产业发展 带动7.1万户贫困人口增收" inline="0">健全完善专业合作社,切实强化组织联结作用。一是规范合作社发展“十大体系”建设。严格按照新《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要求,聚焦标准、设施、保障等“十大体系”,进一步提升合作社建设质量,同时指导专业合作社按照“三变”促“三金”模式参与脱贫攻坚,实现农户主体“捆绑式”参与、扶贫产业“链条式”带动、涉农资源“整合式”投入,促进农民增收。二是开展“空壳社”专项清理。按照“清理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原则,列出“空壳社”负面清单,对存在“无实质性生产经营活动、因经营不善停止运行”等五种情形的,采取导其自愿注销等方式有针对性的进行全面清理,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公示等手段,开展合作社运行情况动态监测,从源头上把好质量关。截至目前,全市共清理“僵尸社”“空壳社”419个。三是建立合理收益分配机制。充分发挥合作社在生产管理、技术指导、农民培训方面的作用,引导农民通过土地流转、参与劳动、入社分红等方式参与合作社经营,进一步明确与企业和农户在产业链、利益链中的环节和份额,让企业有利润、合作社有收益、农民增加收入有保障,促进企业、合作社、农民形成紧密相连的产业发展共同体。
3”助力农村产业发展 带动7.1万户贫困人口增收" inline="0">全面提升农户素质,进一步激发内生动力。一是大力发展家庭农场。采取优先承租流转土地、提供贴息贷款、加强技术服务等方式,鼓励有长期稳定务农意愿的农户稳步扩大规模,培育一批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管理先进、效益明显的农户家庭农场。同时坚持扶智与扶志相结合,把安贫乐道、穷自在、等靠要、怨天尤人等思想纳入除旧革新之列,激励和引导他们靠自己的努力改变命运。二是大力培育职业农业。支持各地采取农民夜校、田间学校等适合农户的培训形式,开展种养技术、经营管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乡风文明、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培训,加大对合作社理事长、经营管理人员及合作社成员的培养,造就一批政策理论精、经营水平高、管理能力强的经营管理人才,全面提高合作社经营者和成员的管理水平和专业技能。截至目前,全市共培育农村实用人才97030人。三是健全农业服务体系。支持农户运用优良品种、先进技术、物质装备等发展智慧农业、设施农业、循环农业等现代农业。引导农业科研机构、涉农高校、农业企业、科技特派员到农业生产一线建立农业试验示范基地,鼓励农业科研人员、农业技术推广人员通过下乡指导、技术培训、定向帮扶等方式,向农户集成示范推广先进适用技术。
强化资金支持力度,为农业新型组织提供服务保障。一是增加财政税收支持力度。充分发挥财政杠杆作用,针对不同经营主体,综合采用直接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定向委托、以奖代补等方式,增强补贴政策的针对性实效性,撬动社会资本投入农业农村。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加工流通、直供直销、休闲农业等,实现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同步落实农产品初加工所得税优惠政策和农民合作社税收优惠政策。二是改善金融信贷服务方式。综合运用税收、奖补等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信贷支持。探索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评价体系,对符合条件的灵活确定贷款期限,简化审批流程,对正常生产经营、信用等级高的可以实行贷款优先等措施。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合作社信用贷款投放力度,对市级以上合作示范社实行贷款优先、利率优惠、额度放款、手续简化等措施,充分发挥合作社衔接上下游产业的粘合剂作用。三是扩大保险支持范围。加大政府引导和财政补贴力度,扎实开展天气指数保险、农产品价格和收入保险、贷款保证保险等,落实农业保险保额覆盖直接物化成本,实现主要粮食作物保障水平涵盖地租成本和劳动力成本,推广农房、农机具、设施农业、圈舍、渔业、制种保险等业务,对可带动农户脱贫、吸纳贫困农户就业的经营主体实行特惠保险费率,提高农业组织抗风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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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黄欣 编辑:覃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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