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个词特火,叫“副业刚需”。
在围脖#在职员工该不该搞副业# 话题中,不难发现,当下绝大多数的在职人员,会在做好本职工作外,选择一份副业。周六日兼职、向杂志社投稿、或是下班后送外卖... 但不论是哪种,“永远要有B计划”这股风正在快速崛起。相信很多搞副业的小伙伴,一定听过“支付给您的薪资我公司已经预扣预缴了个税,您在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时,税款会多退少补”类似这种话。您也一定感到疑惑:支付方已经预扣预缴了个税,那我发到手的不是税后收入吗?怎么还要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这不就重复缴税了吗?
哈哈哈,各位小伙伴稍安勿躁,且听小编为您细细分解~
首先,您得清楚个人所得税是指什么~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大家都很熟悉,所以我们主要讲讲兼职收入中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这常见的三项所得。
接下来为您介绍一下三项所得的那些事儿~
一、三项所得各指的是什么?
-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二、三项所得收入怎么核算?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三、三项所得如何计算预扣预缴税款?
扣缴义务人在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会按以下方法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您的个人所得税:
- 第一步、确认收入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预扣预缴税款时,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
- 第二步、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预扣率。劳务报酬所得适用下表计算:
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适用)
例:除正常的工资薪金收入之外,2019年9月,居民小赵因兼职从其他三家公司分别取得稿酬收入1500元,取得特许权使用费用收入2000元,取得劳务报酬收入10000元。那么,这三家公司在向张某支付款项时应各自计算的预扣预缴税额是多少?
稿酬收入应预扣预缴税额=(1500-800)*70%*20%=98元
特许权使用费用收入应预扣预缴税额=(2000-800)*20%=240元
劳务报酬收入应预扣预缴税额=10000*(1-20%)*20%=1600元
所以,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是怎么回事?
承接以上案例,小赵取得的兼职收入虽然已经由支付方预扣预缴了个税,但若符合以下情形之一还需将取得的综合所得办理汇算清缴。居民个人在办理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应当依法计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收入额,并入年度综合所得计算应纳税款,税款多退少补。
最后,小编温馨提示一下各位小伙伴们:
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4种情形,如下:
1.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2.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3.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
4.纳税人申请退税。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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