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波!

2019-07-26   南宁交警

通过昨天的一波整治,广大市民对“新通告”实施有了更深入的认识。让我们感到高兴的是,支持的声音多了。

网友“坚持”:难怪昨天晚高峰走快环明显见车少了很多,顺畅很多了。

网友“韦生”:这种严查强烈要求常态化管理!

网友“卢小鱼”:辛苦交警了!

……

也还有质疑的:“交警也就做个样子”、“这样管理会有效果吗”……

对这些“赞”“弹”之声

我们“照单全收”

行动就是最好的“表白”

今天第二波整治,继续!

三轮摩托车违反限行规定通行 ,查!

7时30分许,交警七大队执勤民警在竹溪大道青竹立交桥面发现一辆三轮摩托车有超限、闯禁区违法行为,民警立即将该车叫停,并依法对驾驶人进行罚款350元、记4分的处罚。

货车违反限行规定通行 ,查!

10时许,卢某驾驶一辆号牌为桂A23###的小型货车在秀厢大道被交警一大队执勤民警拦下,由于未取得通行证件驾驶机动车在限制、禁止通行的区域、路段通行,执勤民警依法对其进行罚款200元的处罚。

假牌套牌上路 ,查!

10时许,交警二大队在东葛新民路口拦下一辆号牌为南宁DP###的电动自行车,发现该车所悬挂的号牌有反复拆装的痕迹,有套牌嫌疑。经民警进一步的核查,确定所悬挂号牌的车辆信息与现场车辆特征均不符,依法对驾驶人进行罚款50元的处罚,并对涉嫌伪造、变造的号牌进行拆除、扣留。

面包车违反限行规定通行,查!

10时30分许,交警四大队执勤民警在厢竹大道检查点拦下一辆面包车,发现该车的发动机排量在1.5升(含)以下,违反了限行规定,民警依法对驾驶人进行罚款200元的处罚。

非机动车违反限制通行,查!

11时许,杨某驾驶一辆宾阳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在星光大道上行驶,被交警十大队执勤民警拦下。按照“新通告”相关规定,宾阳、横县、上林、马山、隆安五县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不能在南宁市区内通行。民警依法对杨某进行罚款50元的处罚。

无号牌的电动车上路,查!

15时40分许,交警五大队执勤民警在白沙亭江路口拦下一辆无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依法对驾驶人进行罚款50元的处罚。

无证驾驶摩托车,查!

16时30分许,刘某在蓉茉大道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驾驶摩托车时,被交警九大队执勤民警拦下。经核查,该车属于电动摩托车,驾驶人刘某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资格,属无证驾驶。民警依法对该机动车进行扣留,对驾驶人刘某的两项交通违法合并处罚,罚款3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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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统计,7月26日,整治行动共查获机动车违反限行规定269起(其中货车158起,摩托车22起,1.5升及以下排量面包车89起),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229起(其中假牌套牌16起),其他交通违法130起。

南宁交警将一直在路上

守护市民的安全顺畅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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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强 编辑:陆海清 撰稿:黄东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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