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加强南宁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8月14日,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展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查处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违反限行规定通行及公路客车未按指定路线通行等违法行为。
01
当天上午9时50分许,一辆悬挂“桂C”号牌的电动自行车行经厢竹大道时被执勤交警拦下。根据《通告》有关规定,非南宁市区籍号牌的电动自行车禁止在外环高速公路以内的道路通行。
02
“你好,摩托车不得在南宁市绕城环道以内的道路通行。”民警拦下一辆“桂K”号牌的摩托车,对不熟悉“新通告”内容的驾驶人进行耐心教育。
03
说话间,又有一辆明显超载的三轮摩托车“闯”入交警检查区域。民警依法对驾驶人进行了处罚。
根据《通告》规定,南宁市各客运站进出市区的班线公路客车应按指定线路通行。在当天的整治行动中,民警对违反该规定的公路客车进行了查处。
04
10时30分许,南宁交警四大队民警在金桥客运站附近的昆仑大道二塘路口查获一辆违规通行的公路大巴,司机辩称“客源不够,所以到其他地方拉客”。民警依法对该司机处以200元罚款。
05
下午15时许,民警在二塘高速路口对一辆客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本该在江南客运站上下客,但是却驶到了金桥客运站。该公路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通行,民警依法对该车辆进行处罚。
06
检查期间,民警还登上公路客车,检查是否存在超员、不系安全带等现象,并对其他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
据统计,当天南宁交警共查处车辆违反规定通行违法行为315起,其中公路客车24起、货车145起、摩托车35起、面包车111起,其它违法行为600余起。
下一步,交警部门将深入开展“除隐患 防事故 保大庆”和“保大庆保东博会”交通安全整治行动,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和第16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创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温馨提示
微信公众号又双叒叕改版了!新版的微信公众号只有被星标才可以在微信公众号列表中显示封面。所以南宁交警想请大家动动手指来一波神操作,把“南宁交警微发布”公众号设置为“标星”。成为南宁交警的“星”上人,得到福利的机会将翻番哦!来,跟着下图操作起来
(责编:苏铮列 编辑:黄思宁 撰稿:甘海茂 吴定敏)
0771-12340是自治区民意调查中心对群众安全感开展随机调查的电话号码。如果您觉得公安民警的辛勤付出值得肯定,在有幸接到调查电话的情况下,请您给予我们的美丽南宁作出肯定的回答,为南宁交警点赞,为警察蜀黍点赞,您的回答与南宁的形象直接相关,您的肯定和满意就是全市公安民警的最大工作动力。衷心感谢大家!